“有什么问题,你自个儿不晓得?”邢大夫没好气地堵了他一句,“你媳妇肝火旺得厉害,你最近可是招惹了她?”
呃……
孟郁槐很想说,这事儿真的跟他没关系,但对着一个外人,他总不能将家里事一桩桩一件件都翻出来讲,唯有不自在地一笑,刚要开口,却被花小麦抢过话头。
“不关他的事,他待我不知道多好,先生你别凭空诬赖人。你就直说,这会子给我开药方,是不是因为我肚子里那位有什么问题?”
“嘁,姐妹俩都是一个德性。”邢大夫连带着将无辜的花二娘也数落在内,翻翻眼皮,“总归,肝火太旺,对孩子是没好处的,我开个药方给你备着,若从今日起便心气平和,那么不吃也罢,否则,你还是老老实实地灌下去。”
他看了孟郁槐一眼,用一种颐指气使的口吻道:“趁着眼下尚未入秋,家里买些西瓜给你媳妇吃,是有益的,只是不要吃得太多,以免孩子受了凉。如今是将满三个月了,过了这时,你们也可松一口气。”
……还真是松一口气啊!
花小麦忍不住想给他个白眼。
这老头,每次都要把人吓得半死他才高兴……话说他这回回都开药方,该不会是想多挣两个钱吧?
她是万万不敢把这句话说出口的,反而还得千恩万谢,捧个宝贝似的取了药方,付过诊金,同孟某人一起退了出来。
出得那保生医馆的大门,孟郁槐是准备要回连顺镖局的,花小麦不想一个人盯着大日头往村里赶,便随着他一块儿往天胜街的方向走,琢磨着干脆就在镖局里同左金香说说话,晚间再跟他一块儿回村。
牛车进了天胜街,她一眼就看见前方不远处有一幢新粉刷过的二层小楼,虽不算大,却雕梁画栋,瞧着说不出地精巧雅致。
那是个铺面,若她没记错,从前该是间酒楼,几时却变成了这模样?
好奇心顿起,她拽了拽孟郁槐的袖子,未及开口,那人便笑着道:“看见了?这酒楼昨日才开张,中午时镖局里有几个兄弟贪新鲜,想去尝尝滋味,我正巧得空,便随他们一块儿去。那厨子的手艺虽不及你,但有几样菜,做得还算新奇,竟是我没见过的。昨日我本想回家便告诉你,还打算闲时带你来尝尝,却不料刚进门你便垮着一张脸,倒把这事儿给耽搁了。”
花小麦一听这话,那还了得?扭股儿糖似的扯着他不依不饶:“你是吃惯了我做的菜的,你都觉得新奇,那肯定很了不得。横竖快要到午时,这会子咱就去吃吧,好不?我都饿了……”
“饿?”孟某人挑一挑眉,“早间你吃了不少,怎会……”
“我一个人吃两个人的饭,饿得快有何出奇?走吧,我真饿得不行了!”
花小麦也不理他答不答应,说完这句话,从牛车上小心翼翼下来,拽住他就往那小楼钻了进去。
第二百六十一话 荷塘夜
那酒楼装潢得雅致,据孟郁槐说,是专卖新奇菜色,然花小麦进去尝过之后发现,菜的味道也不过中规中矩而已,并没什么出挑之处,倒是摆盘方面很有些见地。
一碟菜肴,颜色搭配得耀目,摆盘做得精致,便已足够先声夺人,再取个好听的名儿,未及入口,就成功了大半,很得某些风雅之士的喜爱,至于滋味究竟如何,或许反而没那么重要。
这样做似乎是有舍本逐末之嫌,但一道菜的好坏,色香味三者原本就是互相离不开的,在保证“味”的基础上,再增加些许颜色,只会锦上添花。
美丽的东西,向来人人都喜欢。
花小麦将桌上那几道菜的摆盘方式暗暗记下,思忖片刻,心里就有了数,晚间同孟郁槐回火刀村之时,又特意拣个食盒,再去了那酒楼一趟,让厨子做了三两样包起来,预备带回去给孟老娘也尝个新鲜。
太过精致的菜色,呈在寻常食客面前也许是稍显隆重了些,但置办宴席时摆上那么一两道,却相当讨喜,得尽快学起来才好。
七月末,已入秋,那秋老虎却仍旧厉害得很。
阳光烤得泥地干裂火烫,若在日头下站上一小会儿,腮上颈边就会觉得无比灼热,简直像是被烙上了火印子一般。
孟家院子里,红亮的番椒给晒得散发一阵阵辛香,花小麦就躲在那一片阴影中,将周芸儿刚刚做好的一道“酿炸蛋”细细尝了尝。
煮熟的鸡蛋破成两半,挖去里面的蛋黄。把斩成细茸的香蕈、虾肉和葱白填塞入内,再蘸上澄面落油锅炸成金黄色。配五香炒盐来吃,就是一道极好的香嘴小食。
“还行吗?”周芸儿颇有些紧张地搓搓手,“这一回是严格按师傅说的来做,没出一点差错,味道还过得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