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这是搭讪啊!轩风感动得差点落下泪来,颇有再世为人之感:呜呜,好久没碰上这种事了!但理智提醒她现在不是搭凯子的时候,她还有更要紧的事要做。
“谢谢,我想先向贝姆特城主道个谢,达留恩先生可以带路吗?”轩风笑道,只有先得到最大的靠山,她才能放心地在这座要塞行走,她可没有忘记在灰水河,西城士兵凶恶残杀南城女兵的模样。
“当然可……”
“我带她去。你们三个还是先刷刷牙,再来泡妞比较好。”一个很酷的女声响起。
“莱拉!”
达留恩三人慌张地叫道。轩风好奇地打量来人,那是个身材修长的年轻女性,金棕色的长发用一块布巾绑在颈后,穿着硬皮甲,左腰配了把细长的锐剑。她不算美女,却散发出一种特别的魅力,就像一株沙漠的仙人掌,是轩风以前从未见过,混合着野性和坚韧的魅力。
金雀花佣兵团长朝她招招手,和蔼地道:“跟我来。”轩风一边走过去一边偷瞄三个青年,他们都一脸敢怒而不敢言。她猜测这个叫莱拉的女性是他们的上司,但达留恩三人直呼她的名字,又不可能是上司了。
“你要小心点,今后别搭理这种无事献殷勤的男人,他们多半是在打坏主意。”
“坏主意是指,大灰狼对小白兔所做的事吗?”轩风故做天真地道。莱拉惊讶地看着她,轻笑起来:“看来是我多管闲事了,你是个能把男人玩弄于股掌间的女孩。”
“不不,我手无缚鸡之力,要不是莱拉小姐帮忙,刚才恐怕就脱不了身了。”
“这倒不会。那三个小子虽然愚蠢,但还不会对良家妇女做出无礼之举。”
“是吗?”轩风松了口气。
“嗯哼,不过这些人就不保证了。”莱拉指着广场上来回走动的士兵。轩风听出她的言下之意,吃了一惊:“莱拉小姐,你是军官?”
“我是金雀花佣兵团长,伊斯法没有军官,只有一个首领和九个佣兵团长。”
“达留恩先生他们也是佣兵团长?”
莱拉点点头,好心忠告:“待会儿见到首领,千万别叫他‘贝姆特城主’,切记。”轩风大奇:“为什么?那我该怎么叫他?”
“随便,总之别叫城主,首领不喜欢这个称呼。”
虽然不解,但在莱拉认真的注视下,轩风乖乖点头。
两人绕过右边的墙角,走向建筑物的背面。路过的人无不朝轩风投以惊艳的目光。
才拐过弯,轩风就闻到一股浓烈的动物体味,听到噗噜噜的怪声,答案很快就揭晓了:是马厩,一个非常大的马厩。像是马僮的士兵忙着将大把饲料用草叉添进盆里。而那些马,就算以轩风这种外行人的眼光,也看得出是雄壮的良驹。
马厩和建筑物间有一口大水井,一个青年背对她们站在井旁,提起水浇在坐骑身上,另一只手拿着板刷,似乎想帮它洗澡。轩风刚觉得他的背影眼熟,莱拉就唤道:“首领。”
呃。虽然猜到几分,但这一刹那,轩风还是有点呆滞。她以前接触过的四位城主:梅莲可、罗兰、米利亚坦和诺因,尽管性格各异,却都有和华丽宫殿相配的高贵气质。只有这一位,居然像个普通士兵一样,亲自给坐骑洗澡刷毛,还以这样的姿态,出现在部下和客人面前!
贝姆特随手把刷子丢进木桶,转过身,看见轩风,愣了一愣。而轩风也看清了他的全貌,比起上次在河边,这回可看得清楚多了。眼前的青年有一张端正的脸庞,只能称得上顺眼,不算俊美,但深刻的五官有股奶油相的美男子没有的阳刚味,形成属于成熟男性的独特魅力。他全身透出一股逼人的气势,不是强硬、不是霸道、也不是尊贵,那是一种生活淬炼出来的沉稳和坚毅,带点淡淡的沧桑,还有自然流露的亲和力,构成让人油然信赖的领袖气质。
感觉到这样奇妙的气质,轩风才相信:这个头发上沾有草屑,衣服到处溅着水渍的青年是西城的城主。
“贝姆特城主……啊!”说出口轩风才发觉不妙。莱拉轻轻叹了口气。
贝姆特却没有表现出怒色,温和地道:“叫我名字就行了,你是她的朋友,她提醒过我要照顾你了。”
心知肚明他说的“她”是谁,轩风微笑了一下。莱拉一脸困惑。
“不过,除此之外,我就不能给你任何特权了。”
“我明白,不管是厨房帮佣还是裁缝,只要给我份工作就行。”轩风一手按住胸口,积极争取。
年轻的城主打量对方,突然笑出声:“噗!精神起来了。”
“咦?”轩风眨眨眼,一方面是为他莫名其妙的话,另一方面是吃惊这看起来成熟沧桑的青年笑起来竟像个大男孩般爽朗,让她不禁心跳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