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三十岁的时候肯定堕落的跟裹着头巾在街上嚼舌的妇人一般。
这般寻思着,澜卿不免又多看了方婉之几眼。
哦,眉眼还挺生动,皮肤嫩的好像能掐出水来。
☆、第十三章 大壮与王守财
春日里的雨水总是很多的,方婉之打着油纸伞进入玉尘奉宛的时候,二十七岁的澜卿正蹲在自家的墙角里认真的看着什么东西。
他今日穿了一件赭色的常服,料子挺考究的,一把大大的油纸伞遮住了他的上半身,让他看上去像是一颗寂寞生长的蘑菇。常服的下摆因着没有卷起,大半露在雨中,湿哒哒的,沾了许多泥土,应该是蹲了有一阵了。
她移着步子走过去,居高临下的看着他,张口就想说一句。
“今儿没吃药?”
但是到底不想耍嘴皮子官司,便没吭声。澜卿虽说平时不怎么开口,一旦张口也是个特别会顶嘴的,多数时间都能噎的她哑口无言。
澜卿瞅着跟前的缎子鞋面,不由将伞往上挪了挪,露出白玉一般的俊脸。
“方婉之你看,小猫。”
他伸手指了指,又像是怕吓到了它一般,点了一下就收回去了。
方大姑娘顺着手指的方向蹲下来,正对上一张灰灰土土的猫脸。灰白相间,挺漂亮的。最特别的是,一半猫脸是灰色的,脖子和四肢爪子上也都是一圈小灰毛,两只前爪直直的立着,坐在墙边。只是眼神就不那么友善了,微微眯着,带着些居高临下的意思。
方大姑娘对于长毛的动物都算不上喜欢,也谈不上讨厌。看了一眼就起了身,催促澜卿到。
“不进屋吗?”
外头的雨越下越大了,他这么半边身子都在外面浇着,怕是要生病的。
澜卿似乎觉得方婉之并不能跟自己一样领略到小猫的可爱,挥手一摆。
“你先进去。”
还是想继续给它遮雨。手上蠢蠢欲动的试探着,想要将猫带到屋里来,他当然也不愿意蹲墙根,他又不傻。
只是刚伸出一个指头过去,就被小猫眯着眼睛缓缓用爪子按下去了。很缓慢的一个动作,却被这个东西做出了君临天下的味道。
方大姑娘的青柳也喜欢养猫,知道这类东西不跟狗一样,颇有些孤芳自赏的傲气。这话说起来,倒是跟澜卿的性子一个样。
她不想淋雨,瞅着澜卿有些傻气的样子又有些哭笑不得,再瞅瞅墙角那货的嚣张样儿,心道你一个畜生还得瑟成这样,抬手抓了后脑勺的毛就给提起来了。
大雨瓢泼的午后,方婉之拎着猫,猫后跟着诧异且怀有敬佩眼神的澜卿公子,步子迈的恍若威风凛凛的将军。
小猫可能一开始也是吓坏了,没想到此人敢如此挑衅它的权威,进到屋子之后才想起张牙舞爪的亮爪子。
澜卿看着在屋内喵喵叫着乱发脾气的炸毛猫,觉得方婉之实在是太牛了。
他也想抓来着,但是怕猫挠他。
一开始的时候,方婉之只是觉得澜卿是一时新鲜,待到雨停了他就会将小猫送走了。
因为在她看来,一个离了皮皮就会将自己活的乱七八糟的人,是不足以养活一个宠物的。
皮皮最近一段时间都不在玉尘奉宛,不知道被派去做什么了。没了皮皮的照顾,澜卿瞬间就成了每人照管的野孩子,每次过来,她都能看见他将衣服上扣的东倒西歪的盘扣,以及堆在木桶拉回府里清洗的一大堆脏衣服。
澜卿是很爱干净的人,但是不会过日子,真的不会过。
她曾经亲眼看着他将一只生鸡蛋放到锅里盖上盖子,然后不生火就进屋等着吃。好像那东西用盖子闷一闷就能自己熟了一样。
这起事件发生在皮皮刚走的第一天,澜卿一直坐在床上等着,估摸着差不多的时候跑到后厨,拿起鸡蛋困惑的砸了一手的生蛋清。
方婉之一直坏心眼的看着,然后乐不可支的将海碗里的剩菜剩饭高价卖给了澜卿。
他大概是真饿了,没怎么嫌弃就接过来吃了个干净。
直到连菜带饭的见了底,两人的面上才都生出了一抹不自在。
他没有换碗,连筷子也没换。
“菜有点咸了。”
澜卿不尴不尬的说了这么一句。
“啊,是有点。”
方婉之也接下一句,然后四目相对,都僵硬的走回各自的位置上,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脸色都有点泛红。
之后的第二日,澜卿便有了专门送饭的婆子。
他好像不太喜欢用丫鬟,身边不是皮皮就是婆子,床铺被他堆的有些乱。大概也是想收拾的,只可惜不会叠被,七七八八的落成一团,是个可笑的摇摇欲坠的架势。
这样的澜卿想要养猫,方婉之觉得,这实在是这世间最荒谬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