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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食女官在现代(12)+番外

作者:胖瓜 阅读记录

这道吃食程袖在前几天就准备,因为要反复腌制、煮烂,极耗费时间,所以今天才能吃到,连家的姐弟来得凑巧,倒是有口福了。

程袖掀开锅盖,里面的肥肉相间的蹄髈肉还冒着热气,从早上就开始小火温炖,到现在也有三四个小时,肉皮富有弹性,色泽红腴,晶莹之色彷如水晶,而瘦的部分则颇有质感且细嫩,肥瘦层叠,看着便让人食欲大开。

几天前,程袖从万梦超市买来的蹄髈处理,刮洗干净,用铁扦在肉上穿孔,擦上硝、盐及花椒,再腌制入味。

然后早上反复翻煮、用以重物压制,加入了不少香料,才有现在的水晶肴肉。

其实这整段工序并不复杂,要得就是时间和耐心。程袖将蹄髈分成两份,一份放置冰箱,待一两天后,才是名副其实的‘水晶’肴肉,倒时它会更加晶莹剔透,犹如艺术品;而另一份程袖把它切成片,放置盘中,端给连家的姐弟。

程袖留住连家姐弟,请他们品尝这水晶肴肉,也是想感谢最近姐弟俩热心宣传她家甜点。能让她的目标这么快得以实现,朗月朗鸿可是出力不小。

等候已久的水晶肴肉上桌,朗月和朗鸿二人的眼睛都快贴到上面,丰腴瘦肉,夹着晶莹流露出的汤汁,散发着浓浓肉香。

朗月道:“这是五花肉?不对——”

朗鸿兴奋起来,抢先回答:“是水晶肴蹄,镇江肴肉,是有名的扬州菜!”

朗月认错菜品有些懊恼,程袖道:“确实是水晶肴蹄,因它最适合冰冻一天后食用,所以你们现在看到肴蹄的颜色和冰冻后的颜色有略微的差距。”

程袖主动化解了朗月的尴尬,让朗月释然一笑道:“就说嘛,和我见到的不太一样,不过弟弟你可真厉害,竟然能一眼认出是什么菜。”

朗鸿得意一笑。

程袖看着有意思的姐弟俩不由笑了笑,给他们拿来筷子,邀请道:“冰冻是来不及了,不过趁热吃也有趁热吃的乐趣。”

朗鸿不客气地举起筷子,点头道:“好,不过我要提前说明,我们家做得就是餐饮行业,所以我们对菜品是很刁钻,甚至很苛刻,如果达不到甜点的水平,可就达不到我们的要求。”

朗月哼了一声:“朗鸿你别臭显摆,有本事你回家冲父亲也这么说。”

朗鸿缩了缩脖子,含糊道:“我们还是先尝尝袖袖的手艺吧,说不定超乎我们想象呢。”

朗月呵呵他一脸,超乎想象?他们从小就是被顶尖餐厅厨师喂大,即便他们在少年时期头次去瀚溪酒楼,也只觉得好吃,却未达到超乎想象的地步……

这混小子转移话题太过生硬了,朗月嘀咕道。

程袖笑吟吟道:“要是朗鸿能找出什么不足,我还要谢谢你呢。”

朗鸿有点感动,瞥了亲姐一眼,有些得意,认真的道:“我肯定细细品尝,帮袖袖你找出问题的。”

程袖莞尔一笑,点头道:“那好啊。”

朗月在旁边摇头,她这个弟弟啊,这个时候还挑剔别人的毛病,看来暂时是找不到女朋友了!袖袖才多大?还没上大学呢,比他成熟多了!

朗月不再管他,把目光转移到餐桌上那盘水晶肴蹄上。

既然知道是什么菜,朗月就能从记忆中找出菜得品相和做法,这是连家人从小接受的知识。

晶莹剔透,如水晶,汤汁四溢。

跟菜谱中描述的一模一样,朗月不由来了胃口,用筷子轻轻夹起一片肉,刚刚含进嘴里,就精神一振,不由自主的嚼起来,肉香溢出,纠缠在唇齿间。

好入味的水晶肴蹄!

脆而坚韧的肴蹄瘦肉,肥而不腻的肴蹄肥肉,咬下去就溢出鲜香的汤汁,流入齿中,源源不断地刺激味蕾。

朗鸿见以往都冷静著称的姐姐,竟然微眯起眼,表情有点迷醉,不由对那水晶肴肉更多了期待。

不过他心中所想的是——即便口感一般,也要好好地夸赞,毕竟是他之前说话太不经过大脑了,夸的差不多,然后再委婉的给袖袖提点意见。

心里打定主意,朗鸿夹起肉塞进嘴里。

“嚯——”

朗鸿发出古怪的惊叹声,然后吸溜起蹄肉中的肉汁。

太好吃!竟然这么好吃!

他能第一眼认出这道菜是水晶肴蹄,并不是他记忆比姐姐多么出色,而是他昨夜才去过瀚溪酒楼品尝过这道菜!

凭着他连家唯一男丁的身份,提前三天预约了瀚溪酒楼的包房,而这道水晶肴肉,恰恰是昨夜瀚溪酒楼的主打菜。

瀚溪酒楼一周推次主打菜,不仅是顶级酒楼的顶级厨师在追求创新和进步,也是酒楼在彰显自己的实力,在向外界证明它们瀚溪酒楼的实力,以及毫不动摇的顶级酒楼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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