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来热情》作者:江四野
文案:
秦煜×时初
前忠犬后冷淡攻×回避型依恋受
(文案增加了一些)
时初性格内敛、不善表达感情、不喜欢沟通...
不过没关系,从时初大一到博二,秦煜用了七八年的时间,妄图温暖他,改变他,让他能学会爱人,学会信任自己。
可是他已经给出了他的全部,时初依然没有改变。
世界上没有永动机,他也不会永远是单方面散发热度的小太阳。
他也会累,所以他放手了。
又名:论不长嘴的人如何学会开口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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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需知:
1.sc
2.前虐后甜,HE。
3.有追夫剧情,但总体来说双方都会各自反思付出,极端攻受控者可能不适合观看。
4.看的过程中不喜欢请及时退出,欢迎探讨,但不要辱骂攻击哦。
5.文案废,建议直接看文
第1章
凌晨三点,楼道寂静无声。
时初从电梯中走出来,单手提起行李箱,尽量放轻了脚步。
秦煜睡眠不好,总是被轻微的声音吵醒,醒来后便揉着额角去阳台抽烟,眼睛底下由长期睡眠不足造成的乌青就没消过。时初心疼他,本来不想深夜回来弄出动静,但又实在想见秦煜,在机场犹豫良久,还是打车回了家。
走到家门前,他熟练地输入密码,转动门把手。
微弱的猫叫伴随着一股难言的气味扑面而来,时初皱眉,把行李箱放到一边,蹲下用气音轻轻叫:“豆沙。”
一团黑乎乎的影子在月色中向他跑来,停在了几步远的地方,两只眼睛散发着幽幽荧光。时初伸出手,又叫了两声。影子犹豫地往前走了两步,闻到熟悉的气味,叫声骤然激动起来,一头埋进他张开的怀抱。
“嘘。”时初挠着猫咪的下巴安抚它,手指从它背上拂过,摸到脊骨清晰的凸起。
瘦了好多,时初想。
猫咪黏人,时初站起来时还不停地蹭他裤脚。借着月色,他从柜子里拿出猫罐头打开,轻轻放到豆沙面前,猫咪立马丢下人,埋头吃罐头,狼吞虎咽。
时初脱下外套,想洗个澡,但屋里难闻的味道始终萦绕在他鼻尖。猫的粪便、腐烂的食物、烟酒混合的气味...他踱步到冰箱前拉开门,里面的布置还停留在他离开的那一天,唯一的不同是水果已经干瘪,蔬菜也发黑发烂。
他隐隐感觉到什么,到卧室前推开门。
没有人,秦煜不在家。
之前刻意放低声音的行为突然失去了意义,时初呼出一口气,算不清心中弥漫上来的情绪有几分轻松几分失落。他按下墙壁上的开关,屋内霎时灯光明亮,摆满了酒瓶和烟头的飘窗就这样毫无遮掩的暴露在视线之下。
秦煜以前不喝酒,偶尔抽烟。是从毕业之后开始,喝的酒就一年比一年多,开始是为了应酬,后来就成了习惯。压力大的时候,失眠的时候,就爱喝酒,爱抽烟。
时初出差前打扫卫生,在秦煜的工作区发现了医院的检查单。他拍了照,让在医院工作的朋友帮忙看看。朋友说,胃有点毛病,肝也有点毛病,暂时都不算太严重,但长此以往,会出大问题的。
朋友还说,时初,秦哥不容易,忙起来就忘了吃饭,你多照顾照顾他。
秦煜手头有一个项目,忙的日夜颠倒,已经连续半个月晚上睡在公司。时初看到他公司其他人发的朋友圈照片,凌晨四点,办公室灯火通明,墙边堆着几大箱泡面。秦煜咬着塑料叉子,靠在沙发上看资料。
于是时初每天早起做好一天的饭,装进保温桶送到秦煜公司楼下,交给他的助理,再赶八点半的地铁到学校实验室,一直做实验到凌晨。
秦煜的助理劝他,时哥,你不用这么麻烦的。
时初说,“不麻烦,我在实验室也要吃饭,只是顺便多做了一份带过来。”
助理又说,“这里和你学校不顺路,你每天早上这么跑一趟...”
“我最近早上都要去这边的研究所报道。”时初说,“顺路的。”
助理其实想说,没必要送过来,其实秦总不一定吃。但看着对方冻红的鼻尖,助理还是接过保温桶,没有说话。
送饭的日子没有持续太久,二十天后,时初就被导师派到西北某个城市去学习,一去就是两个月。
临走前一天,秦煜终于回了家。在他沉默的注视下,时初将衣服一件件放入行李箱,放完了,他偏过头问,“豆沙怎么办?”
秦煜叹了口气,说:“我后面不太忙,也能喂。”
时初还想说点什么,天冷了要多穿衣服、按时吃饭、别只吃泡面...但最后还是没说出来。
就像让少喝酒这句话,说了多少次,也没见秦煜听进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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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沙吃完了罐头,发出满足的呼噜声,又围着时初转,两只腿不断地去扒时初的裤腿,想爬上去。
时初有些头疼,在直接去睡觉和收拾房子间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叹了口气,把豆沙抱起来关进笼子,转身去卫生间拿扫把。
秦煜回来的时候时初刚躺下不久,明明很困,但闭上眼睛却思绪繁杂,乱七八糟的景象在脑海中跳跃,像杂乱无章的音符。
听见开门的声音,时初睁开眼,身体却困在被子里,一动不动。
天色蒙蒙发亮,在清冷的雾气中显得有些暗淡模糊,他看见同样模糊的身影走进来,恍惚之间,床就陷下一块。
秦煜带着一身寒气,坐在床边低声问他,“回来怎么不说一声?”
他的嗓音有些沙哑,听不出来声音中藏着什么情绪。时初想,说了怎么样?秦煜是会在凌晨离开公司去接他还是在他到家之前赶回来,打开门给他一个热情的拥抱,就像几年前那样?
得不到肯定的答案,于是没有说的必要。
时初轻轻摇头,“太晚了,没必要。”
秦煜垂着眼沉默,蓦地,他站起来,脱了外套往床上压。时初被笼在阴影中,看着他双手撑在自己两边,青紫色的筋络分明。秦煜低沉的声音响起,“做吗?”
都说小别胜新婚,他此刻理应和两月未见的爱人天雷勾地火,来一场轰轰烈烈不知天地为何物的沉沦颠倒。但是他望向秦煜的眼睛,看到的只是和自己相似的疲累。
他眨了眨眼,又将下巴往被子里缩一些,说:“导师给我放了三天假,之后要回学校赶论文进度,太忙了。豆沙送到老杨那里吧,他考上了公务员,有时间养猫。”
秦煜不太在意的点了下头,又问他,“做不做?”
时初说:“秦煜,我很累。”
秦煜没有坚持,脸上的表情也看不出喜怒,起身离开了房间。
室内重归安静,秦煜身上熟悉的木质香水味也渐渐散尽,时初盘算着什么时候送猫,终于有了些困意。意识无限下沉,半梦半醒之间,他听见客厅传来的关门声,脑中清明了一些,他挣扎着爬起来,到窗边拉开一点窗帘往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