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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软美人的继室之路(102)

作者:赵安雨 阅读记录

宝哥儿迷惑地歪着脑袋,“弟弟?”

说起来,在母亲身边时,宝哥儿是听过“纪氏运气不错,生了个哥儿”之类的话,父亲也喜悦地告诉他“添了个弟弟,宝哥儿如今当哥哥了,是大人了”。

说归说,宝哥儿对小弟弟一点真实感也没有。

曹延轩被儿子的举动逗笑了,“爹爹不是前日还告诉你吗?十五弟能坐起来了?还告诉你,过两日带你去看弟弟?”

宝哥儿立刻问,“那,为什么今天才去?”

“因为弟弟太小了。”曹延轩耐心说,双手比了比,“天气又冷,一阵凉风就会感冒,就会发热,弟弟又小,药都没法吃,爹爹一直不敢带你去。”

宝哥儿点点头,有了一点兴致,眼睛扫一扫书案上摆着的佛手和苹果,“那,爹爹,我们给弟弟带什么?”

刚才舅母和表姐来了,给他带了一匣子点心,临走的时候,爹爹也吩咐人送了两篮子鲜果给舅母。

曹延轩笑着往椅背一靠,右手环指书房,“你给弟弟挑个吧,随便什么,算是你送的。”

宝哥儿趴在父亲书案看了半天,拿起镇纸看看,又丢下了,改在墙壁、书柜找,看看都是书,便跑到隔壁房间,曹延轩捧着本书慢慢读。

折腾半天,宝哥儿选中一个竹节形状的手炉,才成□□头大,里面可以放一小块碳,“这个给弟弟,手就不冷了。”

曹延轩含笑应了,给儿子披上宝蓝出风毛锦缎披风,自己穿上一件玄色素面披风,“拿好,别掉了。”

一路到了双翠阁。

檐下小丫鬟掀了帘子进屋,很快,纪慕云欢欢喜喜迎了出来,见到宝哥儿愣了下,福了福,“老爷,宝少爷!”

曹延轩扶住她手臂,因天气凉,见她只穿着家常的衣裳,牵着儿子进了屋,才停住脚:“这是纪姨娘,爹爹身边的,记得吗?”

宝哥儿自然是记得的,点点头。

他笑道,“以后见到了,记得叫姨娘。”说着,解开自己的披风,随手递给小丫鬟。宝哥儿答应了,仰起头,由着身边人服侍着脱了外面的衣裳。

一大一小用温水洗净手,棉帕子擦干,才跟着纪慕云掀了第二层门帘子,进了西捎间:时值十一月底,屋角放着两个炭盆,盆里是无烟无味的银霜炭,窗子开着细细的缝,屋里暖融融的,空气又清新,四角摆着鲜亮的美人蕉,天蓝花觚插着两只盛开的白色木芙蓉。原来的贵妃榻挪走了,临窗大炕还在,炕桌亦挪走了,靠墙一张木摇床。

摇床里有个淡蓝色兜衣、玉色袜子的小东西,在靛蓝色棉铺上四脚着地满处乱爬。听到动静,小东西抬起毛茸茸的脑袋,“啊”一声,原来是个小小孩儿。

曹延轩早已满脸笑容,站在摇床边张开胳膊,脸伸下去,“叫什么?我是谁?”小孩儿用小眼睛盯着他,仿佛有点迷惑,好半天挤出一句含含糊糊的“爹”。

曹延轩呵呵大笑,把小孩儿抱起来举了个高高,随后搂在怀里,引着他去瞧宝哥儿:“这个是谁啊?”

不用说,不认识,小孩儿丝毫没有兴趣,小手去抓曹延轩鼻子,后者忙仰头避开。

宝哥儿有点失望:他潜意识里面,弟弟应该比自己小一号,矮一头,读书差一点,捉迷藏笨一点,也就行了;现在一瞧,完全是个小婴儿嘛,想陪自己读书玩耍,早得很呢。

曹延轩抱着小儿子坐到临窗大炕,清清喉咙,“宝哥儿,来,这是昱哥儿,曹昱,上日下立的昱,你十五弟。”

宝哥儿友好地笑一笑,把手里的手炉举起来,“这个给十五弟。”

那手炉是竹绿色的,盖子系着细细的大红色缎带,颇为雅致,一下子把昱哥儿的注意力吸引过去,伸着小手拿,宝哥儿还真给,旁边纪慕云忙接过去,“谢过宝少爷,妾身先替十五少爷收着。”

曹延轩便告诉他:“弟弟还小,长大才能用。融四岁,能让梨。弟于长,宜先知,反过来也一样:弟弟如今还小,你对弟弟好,弟弟长大也会给你好东西。”又问“上日下立的昱,知道什么意思嘛?”

宝哥儿还没学到那么深,茫然摇摇头。当父亲的便告诉他“昱者,光明也,日以昱乎昼,月以昱乎夜。今晚爹爹带你写。”又告诉怀里的小儿子;“这是你大哥,家里排行第十一,宝哥哥,珍珠宝贝的宝,等你长大了就会写了。”

可惜,昱哥儿对读书写字一点都不感兴趣,见屋里人多,来了精神,双脚踩着父亲大腿蹦个不停,嘴里直叫唤。纪慕云把儿子接过来,哄了两下,昱哥儿却不肯,长着双手要曹延轩--每天父亲只来一会儿,娘亲时时在。

曹延轩又把儿子接回来,四处溜达起来,见屋子里全是人,程妈妈连妈妈宝哥儿身边的都在,不耐道:“外面候着。”

程妈妈让别人下去,自己留在屋角。

宝哥儿人小,坐不住,盯着怪里怪气的摇床:中间是数寸高的棉花,四周立着一圈两尺高的细木板,外面是湖蓝色缎子,里面大概有厚厚的棉花,一块块木板间有一寸长的空隙,这么以来,有点像府里马廊的栅栏。

曹延轩看见了,把昱哥儿放进摇床,拿起一个红黄相间的空心木球叫宝哥儿“来”。宝哥儿把球一扔,昱哥儿飞快地爬过大半张床,拾起木球,弯着两条小胖腿坐在床上,熟练地就是一口--还好,他没牙。

宝哥儿被逗得咯咯笑。

第二只木球是蓝绿色的,昱哥儿一点也没有因为“我已经有了”而迷茫,跟着木球连滚带爬,大脑门撞到围栏,好在木板外面的棉花足够厚,没有受伤。

弟弟有点蠢,像庄子里跟着肉骨头的小狗,宝哥儿窃笑。

很快,一大一小迷上了这个幼稚的游戏,加上菊香丁兰几个(昱哥儿喜欢年纪小的伙伴),围着摇床玩的开心。

纪慕云也觉得有趣,给曹延轩换了热茶,宝哥儿是温热的金丝红枣羹和蜂蜜水,低声问“爷,您看午饭?”

曹延轩点点头,“你安排吧,来点热的。”

他有日子没在院里吃饭了,纪慕云露出欢喜,叫着绿芳出去,在东次间写单子,“送到厨房,食盒里放些碳,莫要冷了,馄饨拿回来咱们自己煮。”

待绿芳走了,屋里忽然传出哭声,嗷嗷的,纪慕云心里一急,掀了帘子奔进去:

宝哥儿和几个小丫鬟传一会儿球,见昱哥儿东奔西走的,劲头儿大得很,就引着他站起来。昱哥儿腿脚很有劲了,揪着围栏外面的布一使劲,真的站了起来,啊啊地索要木球。宝哥儿一瞧,倒退一步,双手各举一只木球,吐着舌头“来啊来啊”,反正你够不着。

可怜的昱哥儿,这辈子没见过这么赖皮的人,当场发懵,站是站不住了,扑通坐了个屁股蹲,两只脚翘到半空,像只银元宝。宝哥儿被逗得哈哈大笑,下一秒钟就笑不出了,不得不捂住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