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炮灰媳妇的人生(快穿)(168)

作者:倾碧悠然 阅读记录

除了羡慕二人感情,他们还羡慕柳壁之妻的大度。正常女人在夫君对别的女人情根深重后都会恨急怒急,姜氏虽然出身庄户人家,却有成人之美之心,大度地将二人合葬,实在可叹可敬。

第121章 逃荒路上一

古色古香的屋中, 姜月娘一身素衣,冲着高玲珑行了一礼。

她的礼是嫁入柳府后学的,按理说不太像样, 但她三天两头被汤氏挑刺, 如今是有模有样。

“多谢姑娘。”姜月娘脸上带着几份喜意:“母亲她向来不把我放在眼里,甚至是出手害人,如今好了,她自己也被害死。还有还有,我最放不下的是云宝, 那孩子……很好。”

后来的元宝从高玲珑手中接过比柳家父子在时扩张了不少的生意, 从小就跟学这些,生意上的心眼子他是信手拈来。

高玲珑走的时候,云宝连孙子都有了。

*

还没睁开眼睛,高玲珑又闻到了刺鼻的味道。汗味和血腥味还有臭味夹杂在一起,让养尊处优多年的她很不习惯。

此刻的她正在奔逃,高玲珑刚来,入眼先看到了脚底下田地里巴掌那么宽的缝隙。

周围都是田地, 但此刻地里别说粮食,连荒草都找不到几根, 远一点的树上光秃秃一片。隐约能看到树皮都是被剥了的,周围有不少瘦骨嶙峋, 衣着破烂的人, 三五成群结伴, 都在往同一个方向走。也有一些男人站在路口, 目光不怀好意地打量着众人。

只看了一眼, 高玲珑立刻察觉到自己饿得厉害,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发觉嘴巴都干苦了。喉咙火辣辣的疼,天上的日头很烈,晒得人眼前阵阵发黑。仿佛只要一闭眼,随时就可能倒下去再也起不来。

上一刻还在高床软枕,冬日有火盆烘屋,夏日有冰块降暑。吃穿样样精致,说难听点,哪怕是磕个松子,长得不好看的都不配出现在她面前。

结果,一睁眼就变成了太阳底下的腌鱼干,别说吃饭了,连口水都喝不上。高玲珑都怀疑自己随时会被渴死。

她打量了一下身边的人,三个妇人,一个年纪大了,头发花白。另外两个三十多岁的年纪,几人互相搀扶着。他们旁边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好像脚受了伤,此时柱着一根棍子,走得摇摇晃晃,身边还有个半大少年扶着他。而他们的身后还跟着两个姑娘,都是五六岁的年纪,头发枯黄,穿得也不好,所有人都是一脸菜色。

高玲珑低下头思量着接收记忆的机会,忽然觉得脚底下痛得厉害,一瞅才发现自己是光着脚的。

不止是她,一行人中除了年纪最大的老人家和那个腿脚受伤的男人之外,其他的人全是光脚。

光脚不怕,关键是日头这么大,地是烫的。高玲珑抬脚一瞅,发现脚底下已经生了厚厚的一层茧子。她怀疑这脚就算是放在水里泡,也泡不干净,因为那泥已经深入到了脚板的纹路中。

她想着这些,走路就慢了一点。忽然就见那个男人不耐烦地开口:“磨蹭什么?咱们今日得赶紧进城,否则又要在郊外露宿。你一个大姑娘,怎么没点儿危机感呢?周围到处都是男人,谁也不认识谁,万一他们起了歹意,咱们这一群老弱病残拦得住几个?”

高玲珑垂下眼眸:“我要上茅厕。”

“东西都没吃,也不知道哪里来东西拉。”这一次开口的是三个妇人中的其中一位,她比较年轻,脚上是用编了勉强像鞋子的东西。此时耷拉着眉眼,显得有些刻薄。

“你们稍微坐一坐,我带着大穗去一趟。”另一个妇人松开了扶着老人家的手,过来拉高玲珑。

“大穗,咱们快去快回。”她不管那些人难看的脸色,拽着高玲珑就走。

高玲珑说要上茅厕是真的,这肚子咕噜噜的叫唤,又痛得厉害,应该是病了。这逃命的路上拉肚子,难怪会被人嫌弃。

他们站的地方是两山之间的田地,左右都是山林,只是山林里光秃秃一片,很难找到干枯的荒草。想要躲在里面上茅厕不被人发现,几乎不可能。

“那边有一堆石头。”妇人不由分说抓住高玲珑的手往那里奔。

高玲珑蹲在一堆石头中间,唯一的入口被纤瘦的妇人挡着,倒不怕被人发现。可是,正如那男人所说,他们压根儿没有吃东西,甚至连水都没喝。哪里拉得出来?

她扶着石头,闭上了眼睛。

原身罗大穗,出生在姜国和离国的边境,这地方几乎每年都在打仗。今年还是姜国人明年就是离国人了,说不准,后年又变成了姜国人。

反正不管是哪国人,住在这里的百姓想要安居乐业,那是白日做梦。罗大穗从记事起,周围就没有消停过。不过,这人是有脑子的,在这样的境地中,当地的百姓也想出了一些应对之策。

最简单也是最普遍的就是挖地窖,几乎每家每户都有铺子一个地窖,入口都藏在隐蔽处。地窖中藏了家里所有的粮食,除此外,还有水和锅碗瓢盆,就连柴火和小炉子也是有的,甚至还修出了烟道。

为了不被人发现,烟道也开在极其隐蔽的地方,总之,只要一开始打仗,所有人就藏进去。短则三五天,多则几个月。

只有秋收的时候会让百姓受损失,其他时间,打仗归打仗,日子还是照常过。

罗大穗家里兄弟姐妹六人,她是老四,前面有哥哥姐姐,底下有弟弟妹妹。不大不小,两头受气。反正挨骂的基本是她,干活儿时也忘不了她。

有好吃的,就不一定能想起她来了。长辈的原话是:哥哥姐姐要干活,吃饭才有力气。弟弟妹妹还小,得好好照顾。

在这样的情形下,罗大穗长大了,十三岁那年,天干少雨,周围村子里的小河都干了,井里也不再出水。甚至就连城里的大河都变成了小河沟。

那些大户家的田地都没收成,像罗家这样风调雨顺也只能让全家不饿死的人家过的日子可想而知。

那一年,罗大穗十三,最大的哥哥十七,二哥十六,三姐十五,全都没有成亲。

可家里这么多人,别说娶媳妇,都要养不活了。双亲商量过后,将姐妹二人叫了出去。

三姐嫁给了同村的后生。而罗大穗……去了镇上的富户,给周家的长孙冲喜。

冲喜这种事,那都是死马当做活马医,但凡还有一点儿办法都不会这么干。周家的长孙是出门被人打了一顿,发现的时候已经只剩下一口气,全身都是血,听说身上的骨头有一大半是断了的,就算能捡回一条命,往后也只能躺在床上当个废人。

人都已经废了,自然是没有姑娘愿意嫁的,罗家夫妻会答应这门婚事。皆因为周家出了五百斤粮食的聘礼。

五百斤啊,一家人够吃一年了。

于是,婚事就这么定下,罗大穗稀里糊涂地嫁去了周家。进门两天,连回门都没来得及,周公子就没了。至此,她成了寡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