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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6)

刘恒文的家他也去过,豪华富丽,无可挑剔,但陈琦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直到看到了吴胜的装修。

这种东西,叫做品味。

什么东西都是有过不及,一个人带着金饰品会显得璀璨耀眼,要是所有的人都带了金饰品,就会显得平常、俗气。

每次看见屋里记忆中的家具,吴胜就会感到一阵阵的压抑,想咆哮的狂躁。

所以将所有的家具都清空,连窗帘和沙发套都不放过,又花重金从国外买进,布艺家居从设计到布置全部都是自己一手包揽。

深棕色的地板上薄薄的一层优质蜡,黑色的软纯皮沙发奢华舒适,沙发前摆放着精致的茶几,茶几下铺着一款北欧复古风格的厚毛毯。

香槟色的流苏窗帘随意的挽着,微启百叶窗,微风把淡色的窗帘吹起,如流动的香槟。

大尺寸的彩电,彩电上是用精致画框装裱的一副油画。

多重蓝色渐变,勾勒出夏日傍晚的美丽海景。

“这是你画的?”

吴胜把晚餐用的食材放到橱柜上,剩余的分门别类放进冰箱。听到陈琦的话,端着一杯鲜榨的橙汁走出来。

瞥了眼墙上的画,这是吴胜真正19岁时画的,整幅画面构图精巧,色彩运用得当,是一副不错的作品,以前屋子里也只有这幅画留了下来。

“是,橙汁?”

陈琦接过橙汁道了声谢谢,并不是平时喝的冰冻橙汁,热热的,橙汁里还带着饱满的果肉。

“鲜榨的?”虽说是八月,但吹了将近一个多小时的凉风,陈琦还没太缓过来。

“嗯,趁热喝了,热水器开着,冲个澡,我有没开封的衣服,然后出来吃饭。”

“你做饭?”陈琦的声音上挑。

吴胜挑眉,没有问答,问道“有忌口么。”

“没有。”

吴胜点点头,向卧室里走:“你穿我的衣服可能会有点大,把衣服脱下来后扔进洗衣机就行,明早就能干。”

走进卧室,吴胜挑了件白色的鸡心领白色T恤,纯棉的灰色休闲裤,和白色内裤。托邓辉国外代购还是很麻烦的,因此遇到特别喜欢的,吴胜总是会买个几份备着。

这款鸡心领的T恤质地精良柔软,穿起来很舒服。

走到浴室前敲敲门:“我把衣服放在门口的凳子上了。”

过了几秒,陈琦嗯了一声。

放下衣服,吴胜走进厨房准备晚餐。鲫鱼羊肉、虾仁炒鸡蛋、清炒苦瓜,和胡辣汤,盛上两碗米饭,切了棵自己腌渍的辣白菜。

就剩鲫鱼羊肉锅在砂锅里咕嘟,吴胜坐在餐桌旁看书。

一个顶尖的设计师,一定是引领着时尚界流行趋势,吴胜也会适时的关注时尚杂志,点上一根烟,吴胜考虑下一步。

在当时的社会,唯一一个猫腻最少的设计师比赛便是“赛森盛典”。这是由每个学校选送人才,然后由主办方评奖。

主办方是英国学院,优胜者可以获得留学的资格。

上辈子吴胜并没有把这个比赛当做一回事,因为这个比赛的油水太少,也就没人去用心宣传,另一方面是英国学院也没太瞧得起穿着土气的中国人,一个不愿比一个不愿要,无比默契。

学校挑选赛他已经把作品交上去了,班里参加的人只有两三个,吴胜选择的作品不出挑,也不平庸,刚刚好,在没进入复赛前,他还是选择保守点。

其他的学生都去参加了“全国大学生设计师精英赛”,也就是吴胜上辈子栽跟头的比赛。

邓辉黑白两道都有人,前几日打电话给吴胜:“胜啊,你得罪刘家大少爷啦?他满市里的查你消息。”

吴胜猜测,大概是刘恒文的“忠犬职业病”,他一点都没当回事,上辈子犯案后,所有记者齐上阵都没查到他的父亲,地位可想而知,所以,刘恒文也只能查到一些“别人”想告诉他的而已。

7、第 7 章 ...

热水从喷头中哗哗的涌出来,热气立即盈满了整间浴室,洗手池上方的大块镜子上是朦朦胧胧的雾气。

身上的寒气被热水冲走,用双手接起一捧水,轻轻的拍在脸上,毛孔因冷热交替而急剧的收缩,陈琦舒适的呼出一口气。

乱蓬蓬的脑子得到了短暂的放松。

自从念了影视学校和家里吵翻后,陈琦和陈父的冲突就不断升级,今天又是大吵一架后,跑出了家。到了大街上才发现,忘带钱包了。

向来有条不紊的精明头脑出了空子,蹲在街角孤寂的蜷缩着。家是肯定不能回去的,陈家的人都出奇的要面子,陈琦打死都不会向父亲低头。

严格说来,陈琦的身边还真的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只有刘恒文那种的,揣着什么心思,大家都了解。最近陈琦的训练和课程都很紧,几乎没有精力、性、生活,也就不想去找刘恒文。

陈琦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异于常人是在初中的时候,当时正值朦胧期,小男生都看黄、色、刊物,陈琦也买了本,郁卒的是根本没感觉。有次同学一起凑到家里看黄、书,小男生受刺激大的,也不害臊,冲进卫生间就打手枪。从门缝里看到高、潮中的同学,陈琦终于激动了,自己的小兄弟如冉冉升起的旗帜,稳步上升到最高点!

上了高中,有朋友的哥哥做模特,熟悉了后,陈琦发现对方原来和自己一样,并且这个行业里的同类更多,当时陈琦就有念影视学校的心思,有了这个额外的“奖学金”后,陈琦立马坚定的报了影视学院。

但是陈琦的口味还是很挑的,看了一圈之后,刘恒文这个大少爷就进了他的视线。公平来讲,刘恒文家境优越,自身条件也不错,少年的爆发力更是没得挑,洋溢着青春的味道,除了那些二世祖的通病和瞧不上人的毛病,刘恒文还是可以的,况且陈琦要的不是他的心,身体就足够了,于是陈琦一勾手,高一的刘恒文就乖乖上钩了。

陈琦正蹲在街角犹豫要不要去找刘恒文,吴胜就出现了,银灰色的衬衫,显得整个人帅气又利落,剪裁得体的长裤包裹住修长的双腿,嘴角叼着眼,眼神微眯,还带着淡淡的笑。陈琦的脑袋打出生以来,第一次非人工自愿性质的罢工。脑海中有个声音不断的催促着他:去他家住,去他家住……

就像一个魔咒,仿佛是被人催眠了,张口道。让我在你家住一晚吧。

虽说吴胜向来给人稳重可依靠的感觉,但陈琦潜意识里判断他是危险的,很危险。人们对于未知的生物总会带有恐惧与好奇,就像此时的陈琦。

在任何人的面前,陈琦都可以似笑非笑的谈笑风生,但遇到吴胜,他总是会不自觉的躲避与退缩,吴胜的气势总是隐隐的作为房客的陈琦很自觉的承担起了收拾房间和刷碗的任务。

大少爷在家显然是养尊处优惯的,但好在陈琦头脑灵活,做东西向来是用脑子的。没过几天,收拾屋刷碗已经做的很麻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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