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廷约撤开手时,回过神的沈绰又蹙了眉,眼神询问他是什么意思。
裴廷约拿出手机,在备忘录上打了一行字递过去给他看。
【专心听音乐会,别想无关紧要的人。】
沈绰转开眼,没有理他。
之后一直到这场音乐会结束,他全情投入地听台上演奏,没再分过神。
结束已经是九点,他们随着人潮走出剧院,沈绰低头看了眼手机时间,正欲说什么,忽然顿住脚步,回头朝后看去。
走出剧场的人群在岔路口分道,隐约听见的说话声很快远去,仿佛只是他的错觉。
他的视线在熙攘人潮里快速扫过,什么也没有。
“看什么呢?”裴廷约也停步,叫了他一句。
沈绰转回头,顿了顿:“没什么。”
裴廷约瞥了眼他刚才看的方向:“有认识的人?”
“别问了。”
裴廷约直视着他的眼睛,瞧见里面的闪躲:“刚才的音乐会好听吗?”
“你觉得呢?”沈绰不耐反问他,“提议说听音乐会的人是你,全程都没专心听的人也是你,你到底来这里做什么的?”
“原来你会注意我在做什么,我还以为你忘了今天跟你一起听音乐会的人是谁。”
没有给沈绰反驳的机会,裴廷约接着点头,“这种音乐会是没什么意思。”
沈绰皱眉:“既然没意思,之前为什么说要来?”
“是你想来。”
“你要是不想来,在我提议的时候就会直接拒绝,”裴廷约笃定道,“刚在里头,你在想着谁?”
“说了没有。”
“旧情人?”
“你觉得你很了解我吗?”沈绰很不喜欢他一副完全看穿了自己的语气,“你以为你知道什么?”
裴廷约看到他眼里的波澜,有些可惜这么漂亮的眼睛里看到的却是别人。
“沈教授,当着你丈夫的面想别人,知道这种行为叫什么吗?”
沈绰瞬间语塞,甚至被他这一句话气笑。
“法律不承认,我也不承认的婚姻,你一个人唱独角戏?”
“我如果追你呢?”裴廷约冷不丁地问。
沈绰:“……开什么玩笑。”
“没有开玩笑,”裴廷约道,他眼神平静,确实没有一丝玩笑的意思,“试试吧,反正也没什么损失。”
“不——”
“别每次都急着拒绝,”裴廷约低头很随意地捋了一下自己的衬衣袖,淡道,“我对你确实挺感兴趣的,试试也无妨。”
类似表达好感的话,他却说得轻描淡写,不见得有几分真心。
“我没兴趣。”沈绰斩钉截铁道。
“因为心里还想着别人?”裴廷约目光落回他,“沈绰,你不觉得你这样的行为很伤人吗?”
沈绰一愣。
对上他格外诧异甚至无辜的眼,裴廷约极浅地弯了一下唇:“我说了喝醉不是借口,无论是领证还是别的,那夜发生的事情我都当真了。
“沈教授,你为人师表的,总不能始乱终弃。”
沈绰:“……???”
第11章 追求机会
“我……始乱终弃?”
沈绰震惊得无以复加,甚至以为自己听错了。
“难道不是?”裴廷约饶有兴致地欣赏着他脸上的神情。
“我先走了,不麻烦你送,再见。”
地铁口就在剧院大门左侧,沈绰转身就走,被裴廷约伸过来的手攥住:“比兔子跑得还快,说不过就跑?”
沈绰看向他身后:“有人来了。”
他一回头,沈绰趁势挣开他,转身跑了。
身后当然什么也没有,沈绰已快步跑远,裴廷约没有去追,大约觉得有些好笑,拿手机发了条消息过去。
沈绰一口气跑进地铁站,一直到站台上才停下喘气。
【再见的意思是下次见,还是再也不见?】
他看着手机屏幕上进来的消息,过快的心跳逐渐平缓下来,没有犹豫地选择了删除拉黑。
——欠的人情已经还了,没必要再跟这个神经病纠缠。
周一中午,沈绰刚吃完饭回到办公室,接到个陌生号码打来的电话。
“沈教授你好,我是金陵律所的律师陈鹏,关于你房屋买卖纠纷的案子,请问现在有空详聊吗?我就在你学校附近,你要是有时间我现在过去。”
沈绰愣了一下,他还在跟中介和卖家那边协商,想着卖家要是肯退回他的首付赔点利息这事就算了,免得走到法院起诉那一步,所以还没决定请律师,没想到对方会主动联系他。
“你好,请问是章潼跟你说的这事吗?”沈绰问。
“对,章助昨天跟我简单说了一下案件情况,具体的还得跟你这边详细聊。”
沈绰隐约觉得奇怪,但没有细想,对方特地打了电话来,又是受章潼所托,他不太好意思拒绝,便跟人约了办公室见。
半小时后,一个文质彬彬的青年男人出现在他办公室。
对方再次自我介绍,还递了张名片给沈绰,确实是金陵所的执业律师。
沈绰不疑有他,客气请人坐下,泡了杯茶。
他拿出刚回去宿舍取来的购房合同,递给这位陈律师看。
陈鹏翻阅着合同,说:“首先明确一点,第一买家虽然先跟卖家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但因为没有办理过户,房屋产权依旧在卖家手里,所以沈教授你跟卖家签下的这份合同也是有效的,这没问题。
“你这份合同的内容本身我大致看了也没什么毛病,各项条款都写得很清楚,现在就是你手里的合同和第一买家手里的合同一个履行的先后顺序问题,假设我们起诉到法院,最终没有拿到房子,既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要求卖家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这些都不需要担心。”
沈绰闻言放下心,只要能拿回钱就行。
“不过你想要房子,也不是不行,”对方笑了下,接着说,“这个官司我们赢面并不小。”
沈绰闻言有些意外:“真的?章潼之前跟我说基本没什么可能……”
“那倒不一定,”陈鹏问他,“第一买家比你签合同早,但你已经付给卖家的钱是不是比他多?”
“是多了二十万。”沈绰说。
陈鹏点头:“这是一个点,还有很关键的一个因素,这种一房两卖的纠纷,在都没有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优先将房子判给实际占有人,也就是谁先住进去了谁拿房子,你是不是已经拿到了钥匙?”
沈绰没想到还有这一说法:“是拿到了钥匙,但另一位买家也有,卖家说他本来没打算给,是他老婆跟他闹离婚故意找他麻烦,把钥匙也给了另一买家。”
“但你先拿到了钥匙,而且跟物业打过招呼准备装修了?”
“对。”
“那便有得打,”陈鹏说,“只要我们这边坚称已经实际占有了房子并且开始装修了,法院会酌情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