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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宇翔书(37)

苏晓晓好奇的走进谢宇的家,几年没见,如今这里多了两个人和两只猫。

一个小男孩穿着白色的娃娃T恤衫和蓝色背带裤,脚上套着章鱼形状的拖鞋正乖乖的坐在她身边,手里拿着本动物童画册看的挺认真,小男孩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木木的,一个大美女坐在边上,显然根本没有手里的画册有吸引力。一只纯白色的猫咪趴在苏晓晓和小男孩中间,突然见到有陌生人坐在它身侧就坐了起来朝着苏晓晓的方向张望,小男孩伸出肉肉的小手在猫咪的背上拍了两下,猫咪就听话的又趴了下来,张了张嘴,像是又开始打盹了。

另一个有着清俊五官的男人,和谢宇穿着同一款式的棉质T恤和休闲裤,背对着她在厨房忙碌着,一只花斑猫竖起尾巴在男人的脚边不停的转来转去,偶尔跳起来像是要看看男人在忙活些什么。

……

沈翔在厨房烧水准备泡茶。家里一共只有三个杯子,谢宇去楼下储藏室找之前为了腾地方收起来的水杯。沈翔听叶辰说起过,谢宇在美国的那几年差点和一个女人结婚。至于为什么没有结婚,谢宇没有告诉他们。谢宇也和他提起过一次,没有说的很细,他也就没有再问。

谢宇回来的时候手上拿着杯子,脸上不知道哪里抹到的灰,沈翔很自然抬手帮他抹了抹脸,转身继续切一个水果蛋糕。谢宇洗好了杯子泡上茶,给苏晓晓端过去。

谢宇把小梁风抱起来坐在自己的腿上,指着梁风说:“晓晓,这是我儿子。叫小风。那是沈翔……是我的家人。”谢宇抬头往厨房的方向望去。

梁风听到谢宇介绍自己,难得的抬了头看了看苏晓晓,轻轻的叫了一句:“阿姨好。”

而沈翔,是压根没有听到谢宇的这番话。

……

苏晓晓和谢宇是在美国的乐团认识的。

两个人是乐团里唯一的两个亚洲人,苏晓晓是那座城市里音乐学院里的才女,拉了一手漂亮的大提琴,谢宇在那个乐团做兼职。

是苏晓晓追的谢宇,两人不温不火的交往过几年。到底是谢宇这人太过无趣,除了长的帅气,才华满的都要溢出来了以外,一点也不懂得浪漫,也不懂得哄女孩子开心。苏晓晓无数次的怀疑过,谢宇对她是不是根本没有感情。谢宇回国后,苏晓晓并没有跟他回来,在美国很快有了新的男友,两人也就再也没有联系。

苏晓晓是来过城北的房子的,那一年和谢宇一起放假回国,两人就住在这里。晓晓不喜欢冷清的城北,只住了几天就搬去了热闹的市中心。再一次回来的时候,只是想碰碰运气,看看那个男人是否还在这里。却是来了,就悔了。

女人,多数都是失去后才懂得珍惜的,而后悔的时候,是再怎么挽回都是徒然,什么都晚了。好在一次次的后悔的疼痛里,女人慢慢的长大成熟,明白什么才是她们最想要的。

……

苏晓晓的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两手紧抓着衣角,有些抖。到底是忍住了没有发作。勉强的笑了出来:“我是真的没有想到,你会和一个男人在一起。”

“我自己也不曾想过,发生了,就接受了。”谢宇淡淡的,到是挺客气:“你这次回来准备长住还是旅行?”

“只是顺路上来看看,你过的很好,我真为你感到高兴。”

苏晓晓极力的保持着笑,她想起谢宇曾经对她的温柔。这个没有情趣,多数时候连表情都没有的男人,从来都没有给过她浮夸的礼物,只有细水长流般淡淡的关怀融在一天天的生活里,而这些,都被还年轻的她猜忌,辜负,背叛了。随着年岁的增长,形形色色的男人为她停留过,为她离开过,苏晓晓慢慢的懂得,那个叫做谢宇的男人,曾经给过她的温暖和关怀,是谁都无法代替的,那么的难得的人,她曾经是那么的接近过。。

爱情是融不得背叛的,那时候的苏晓晓想要的太多,兜兜转转了一圈回过头来终于什么都不想要,只想守住一个好男人踏踏实实的过日子了,那个人,那个家,早已物是人非。

……

这个女孩在看到谢宇背影的一刹那,脸上就写满了对谢宇的感情,沈翔看在眼里,心里到底是不舒服的。

沈翔切好了蛋糕拿了些水果端了出来。很自然的抱过谢宇手里的孩子,拿走了梁风手里的书,给他塞了个苹果。梁风心里是想把那本画册里的动物都看全,突然手里的画册变成了苹果,他也就挺乖的开始小口小口的吃苹果,没有什么情绪。

苏晓晓并没有逗留很久。谢宇给了她胡年丰的名片,若晓晓愿意在这座城市里常住,去胡年丰的乐团,至少能拿到数字客观的薪水。

沈翔从头到尾都没有说什么,和梁风两父子吃了几口水果,然后一人一本书,看的挺自在。谢宇送走苏晓晓,站在那里看着淡定的俩父子很久很久。然后穿了围裙去了厨房,做晚饭的时间到了。男人的脸上一直带着笑意,也不担心沈翔会误会。

果然,没过多久,沈翔打发了梁风和汤圆汤匙去院子里玩耍,进厨房帮谢宇做晚饭,却被男人一把搂着,抱了很久很久。

……

沈翔一直都觉得,谢宇并不是外人看到的那样冷情。他只是懒。凡是他提不起兴致的,谢宇都懒得多说一句话,也不愿意多做表情。而在家人的面前,这个男人是挺能说,也是愿意笑的。谢宇之所以在一年前为了天宇找到他,也还是因为他懒。以他的能力有无数种办法对付中天保护天宇,他却选了最省事的那种。虽然挺卑劣的,可是却是典型的谢宇的作风。

沈翔笃定的想,谢宇当年对苏晓晓是好的,就像谢宇对他和梁风,只是做着每天都该做的事情。没有惊喜,没有浪漫,偶尔两人擦枪走火,在彼此身上消耗掉所有情.欲,剩下的也就两个男人带着两只猫和一个孩子一天天的日子,慢慢的重复的过,。

那么多年,其实谢宇一直都懒惰着,从来没有改变过。只是他幸运的遇到了沈翔,那个懂得他种的花,懂得他做的菜,懂得他的懒惰,懂得他的爱的男人,和他一起,完整了一个家。于是为了沈翔,他偶尔的还是会变得富有攻击性,为了守住这个男人,为了守住这个家。

一年又一年的,时间把什么都带走了,也把什么都带来了。谢宇还是做着自己,只是身边的人变了,于是爱,在某个时候盛开了,结出了果。

……

很多年以后,梁风回忆起小时候和沈翔谢宇生活的那些年里,那两个人似乎并不需要太多的言语,便能懂得对方。仿佛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就能传达彼此的心意。这种默契,是那两个人之间独有的,亲近如他,也没有办法进入沈翔和谢宇的世界里。

很多年以后,梁风的心里开始慢慢的经常记挂起一个人,偶尔的,他和那个人之间也不再需要冗长的词句表达,只要一个眼神一次皱眉一抹笑颜,他就能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