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觉得和这个男人再无交集,可是如今却又对坐在了同一张洁白圆桌的两端,带着诡异的违和感。
漂亮的店员小姐穿着洁白的围裙,下面罩着宝蓝色的小洋装,细白的手上是黑色的托盘,那样鲜明的对比让盘子之上橙黄的柚子茶更添暖意。
袭谦礼貌的笑着接下茶杯,轻轻的抿了一口,目送了小姐远去的背影,回身靠在椅背上,将一条腿搭在另一条腿之上,两手交叉着放在膝盖上,抬起眼来注视着男人:“有什么事情要跟我说么?”
男人轻笑,有抿了口咖啡杯里的深褐色液体。他抬眼看着袭谦,带着难掩的笑意:“潘晴那时候就总和我提起你,你知道她最喜欢你的是什么么?”
他抛给袭谦一个眼神,那眼神明显的带着期盼,袭谦看了出来,却没有接上去,任凭男人失落的自说自话:“她最喜欢你的直来直去,我现在也发现了,你连过多的寒暄和敷衍都那么吝啬,我想,再多给我些时间,也许我们要比这种无事不登三宝殿的关系要亲密一些,甚至成为,嗯,朋友。”
他带着轻轻的气声,紧接着咳嗽起来,一只拳头堵在唇边,脸憋得铁青,却没有涨红。袭谦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微微的站起身子帮他顺着背,他轻轻的摆手,降袭谦格挡在外。
好不容易缓过气来,他冲着袭谦露出虚弱的微笑:“你不要介意,我是怕感染了你,我现在,怎么说……”他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紧抿着唇,似乎在想用什么样的措辞才能将事情解释的通透,紧接着他抬起头,眼神灼灼的盯着袭谦,猛地扯开了自己厚重的脖领。
洁白的脖颈之上蜿蜒盘踞着星星点点的褐色斑点,最大的竟有核桃那么大。袭谦盯着它们,瞠目结舌,半天竟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喉咙干渴的像是要裂开,他抬起头,不可思议的看着男人:“这是……”
“你想的没错,是尸斑。”男人刻意压低的声音让这句本就惊悚的话平添了丝阴沉的气息,他看着袭谦依旧呆若木鸡,无奈的笑笑,赶忙拉上了脖领:“我本来以为你可以相信的,我只能想到你了,因为潘晴当初是那么的信任你……”
这句话仿佛点在了袭谦的官能开关之上,刚才宛如雕像般的袭谦猛地一个激灵,他抬起头来看着男人凄苦的笑容,忽然觉得羞赧,即使再怎么不可思议,他也不能辜负这份期望,他抹了把脸,恢复了,不,是比往日更加的沉着冷静:“对不起,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男人看着袭谦,发现他正冲着自己肯定的点头,这才深吸了一口气,袭谦这才发现,当他深深的呼出那口气的时候,并没有感觉到喷薄其上的灼热,也就是说,男人是没有呼吸的。
被这个推断震惊到的袭谦却丝毫不敢露出惊诧之色,他不能第二次辜负这个男人对自己的期望,只能强装镇定的再次向着男人点头。
男人仿佛受到了鼓励,这才低下头,娓娓道来。
我和潘晴两个人的事情我想你是知道的,哦,她一直拿你当姐妹儿,好了,也许我的形容不是特别确切,但是她一直很依赖你,我想有什么苦衷,她是会第一个向你倾诉的。
我们也许真的不合适,我们的相识就是那么偶然,我糊里糊涂的上了她的床,就此再也无法忘记她,我为了她抛弃了已有婚约的女朋友,呵,你看你那眼神,我就知道,潘晴这家伙是不会跟你说这些的,在你的眼里我一定是个任性又幼稚的混蛋吧!也难怪,我比她小上三岁还多,她最初吸引我的,就是那股成熟的妖艳。
可是你知道,在我这副温文尔雅的外表之下,对不起,请容许我这么恬不知耻的形容自己,可我还能感觉到在其他人的眼中,我究竟是怎样的形象,我是想说,我并没有看上去那么绵密,相反的,我在骨子里是和潘晴一样暴躁极端的,所以,我们才会那么彼此吸引,不顾一切的,仿佛两只张着尖锐触角的巨兽,猛烈的朝着对方冲去,注定是要两败俱伤的。
当相爱对于彼此都成为了煎熬的时候,我们都想找个方法让彼此解脱。可是我们试过所有的方法,全都无疾而终,最后她还是会奔到我的公寓,两个人仿佛要醉死在床上,事后她总是一脸茫然的看着远方,喃喃自语:“我若是当时没遇见你就好了……”
这是她的愿望,她想让时光倒流,谁知道,这个蠢丫头真的试了这种方法,请你别惊讶,她真的找到了办法,让时光回到了我们相遇之前,当然,在此之前,我是浑然不知我们已经相遇过两遍。
我一直坚信世事皆有因果,循环往复都是冥冥之中的安排,阴差阳错之下,我还是又见到了潘晴,只是那时的我以为那是惊鸿一瞥的人生初见,而潘晴自是对我刻骨铭心,我当时以为她紧闭的双眼是因为眩晕,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对逃躲不开的宿命屈服的无力。
那之后的潘晴已经不像当初那般的剑拔弩张,而我却以为那就是真正的潘晴,对于时光倒流之前的事情,我已是毫无印象了,那样百依百顺的潘晴忽然让我失去了耐性,我当初之所以要捕获她,就是因为她是一头难驯的兽,爱情,讲究的是旗鼓相当,若是一方太过忍让,被呵护的那一方只会觉得索然无味。
于是,我提出了分手,我再也忍受不了这种被人言听计从的日子,好了,兄弟,别拿那种眼神看我,人都是犯贱的,我已经是个将死之人了,就听听我的肺腑之言,对你来说也不是什么损失,对么?
我没有想到潘晴像是一头发疯的兽,她举起匕首刺进我的肺部,泪流满面,我觉得呼吸困难,胸腔针扎一样的疼痛,之后意识渐渐模糊,我想,我是真的死了。
可是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好端端的,居然在筹备潘晴的葬礼。那时我对于之前的死亡一无所知,直到现在,我才回忆起来,潘晴是付出了让时间倒流的代价,而我是这场逆流时光里的无辜者,理应复活,这才是时间顺流而下的样子。
可是也许有什么搞错了,在几个星期之前,我的身上开始出现这些斑点,我最初也以为是湿疹一类,虽然时间不对,但是也不是不无可能,可是,后来这些斑点愈演愈烈,我查了很多书籍,才发现,哼,这是尸斑。
我最初也无法接受,后来,就在慢慢变化的这些日子里,我回忆起了所有的一切,也渐渐明白了,其实我已经死了,再次逆流的时光只是留住了我的躯壳,其实我早就被潘晴杀死了,行尸走肉的保存是有期限的,我已经腐败到这个起步了,确实无法再留在人间了。
男人说着抿了口咖啡,在袭谦震惊的眼神中,带着笑:“我知道这听起来像是天方夜谭,可是,那确实是真的……”
袭谦浑身猛地一个激灵,上上下下的打量着男人,忽然蹿起来扑过去揪住男人的脖颈摇晃:“你告诉我!是谁让时光倒流的!是谁害死的潘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