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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巫醒在狼人之夜(213)+番外

在年轻美貌的淑女面前,这位曾经的风流才子还是强行打起精神,他从床上起身,来到床边的书桌后坐下,

“听说你感到不舒服?”莳萝注意到地上散落的羊皮纸,流浪王子的剧本和歌曲每一页都价值千金,她小心翼翼地捡起来,却发现上面都是墨水乱涂过的痕迹。

“我不想让妳担忧,好心的女士,但我有好几晚都没睡觉了……咳咳!我感觉我快把我的胆汁吐出来了。”

瞥见莳萝手上的东西,收藏家立刻烦躁地挥挥手:“那些失败的东西喂给水蛇也不吃。”

书桌上也积满厚厚的羊皮纸卷和干掉的墨水瓶,收藏家不耐烦地将它们通通扫落,露出底下冷绿色的孔雀石桌面。剖平磨亮的石面上生满了绚丽的漩涡,像是凝固了稀世的冰河湖泊,桌底座则是厚实的鎏金,每一处都昭显着华贵和荣耀,又是一件价值不斐的收藏。

查觉到莳萝惊叹的眼神,收藏家不由得露出笑容,蓝色的眼眸微微一亮:“这是我创作百花宫廷时的宝贝,来自拜佛勒庭贸易官大人的礼物,他爱死我每一场戏……他告诉我这批石料出土时大地震动有神迹显现,肯定酝酿着自然女神最纯粹的祝福,当然,这样的宝贝大部分被他们贡献给帝国女王做成了一整套家具,而我有幸得了一张桌子,这张桌子的价值等同于整个海妖号。”

但他的眼睛很快黯淡下来:“但现在我在上面什么都写不出来……而且已经有快半年没再从观众那里亲手收到任何礼物了,我一直希望只有死亡才能阻止我的创作,却不想我的创作已经先死在前头了……咳咳!”

并非卖弄可怜,衰老虚弱的男人难掩身心上的痛苦:“不知道妳有没有看到早上的戏?二十年前的剧啊!怪不得那个愚人王会说我是一只脑袋空空的猪头王,我就快死了,我只怕在我死前我连一个字都写不出来。”

他自知已是将死之人,但胸口那股郁气不出,怕是死也不瞑目。

莳萝不懂诗歌,但倾听一向是最好的良方。肺病已经无药可救,但心病还是可以尽力而为。

收藏家信任女孩并不只是因为莱斯特夫人的推荐信,更多是因为她和其他医者不一样,她依然为他配药,安排疗程,彷佛没有放弃向死神争取那一丝生机──她依然将他当作有救的活人对待。

莳萝如果知道对方的想法,她会告诉他,这就叫安宁病房服务。

少女拿起用象牙雕琢的白象茶壶,乐僮每早都遵照莳萝的吩咐温热茶水;香脂草、蜜蜂花,再加了点黑甜梅。长长的象鼻子喷出热腾的香气,她给收藏家倒了一杯热茶,希望能稍微缓解他的痛苦。

蓝色的眼睛泪光闪闪,收藏家看着无动于衷的少女,忍不住说:“其实我还年轻的时候,只要一悲伤掉泪,姑娘们都会心碎地抱着我安慰,哄我是她们的小心肝。”

莳萝:“……”就不该相信这些诗人有节操这种东西。

月精灵正研究着那块传闻有神迹的孔雀石桌,一听到收藏家的话,忍不住冷笑:【呵呵,我看叫来三个男人都抱不动你。】

少女把茶杯用力放下:“我只是在想,如果我是你,与其去找姑娘安慰,我更想先去把那个骂我猪头王的小浑球打一顿,在写一首歌问候他全家。”

收藏家缩了缩脑袋,彷佛面前的茶杯是一碗毒药。

莳萝毫不在意形象,歌手总认为东岸女子是珍贵易碎的花瓷,她偏不。

“是啊,二十年的剧……传唱至今,你的歌手们熬夜苦练,把每一句台词都背得滚瓜烂熟,他们每一个都想成为你,而不是愚人王。”

她是真心惊叹这艘游船,它像是漂流在峻丽河的种子,承载着人类文明的精华和繁荣。数百年前帝国分裂的战火几乎烧毁中庭平原的一切,便是一位诗人的游船带着盛世文明的遗产,顺着河流重新在大地各处生根发芽。

“愚人王那些诋毁和嘲讽也许能逗得人一时发笑,但最后只有真正的经典会流唱百世,与星月同存。你不缺观众,他们就在数百数千年后等你,愚人王算什么?礼物算什么?死亡又算什么?他们会为你造一间艺术殿堂,你的名字将成为永恒!”

同志!我们目光要放远啊!莳萝痛心疾首。

一旁月精灵无语看在眼底,将死之人对生命的渴望就像熟烂的果实,这位年幼的希望女神完全被自己的神权带着走了。

不过莳萝很快发现不对,她干嘛那么激动?她抬头,就看到收藏家正满脸激动和泪水望着自己。

“聪慧伟大的女士啊,但我是真的写不出来,我以前是人人称颂的神眷者,只要一提起笔就有源源不绝的灵感,但现在女神彷佛都离我而去……我是个贪心的凡人,我想创造、我想登台表演、我想要赞美和敬爱,我恨透我现在这副模样,无能、衰老,可悲……”

收藏家抹了抹泪水,他虽不再逃避,却也看清楚残酷的现实。

“灵感就像新鲜的空气一样,以前的我年轻有活力、无忧无虑,周游列国好不快活,行经帝国创作出了百花宫廷,路过红酒弯唱起香草港的马奴。灵感无法无中生有,现在的我虚弱无力,无法离开床铺半步,除了哄小孩的摇篮曲,我什么都写不出来,”

神权的力量重新占上风,莳萝看着眼前这绝望之人,简直恨铁不成钢。

“你无法看,无法走,但其他人可以啊。”

“其他人?”

“是,让其他人借你眼睛,借你耳朵;代替你去看,代替你去听。”

她充满自信:“不知道你对红骑士之子,萨夏的公爵,穆夏.霍尔卓格的故事感不感兴趣?”

诗人瞪大眼睛。

开什么玩笑,当年红骑士斩杀黑狼王,无数诗人争先为他歌唱,直到今日红骑士的歌谣已然流传有数百个版本。峻丽河的母亲在夜晚哄小孩入睡时,用魔狼的故事警惕孩童,同时不忘加上一个红骑士带给他们勇气和安全感。

而莳萝口中的红骑士之子,诗人最近也越来越常听到他的名号,年纪轻轻就子承父业,识破魔鬼和邪/教的阴谋,展灭狼群无数,更一举砍下银狼王的脑袋。

其实已经越来越少人用红骑士之子提起穆夏,他们称呼他为选中之人、神佑之子、荣耀至高神的银剑。

莳萝微微一笑:“既然愚人王的血之国带给人民绝望,那就让银骑士重新带回希望吧。”

收藏家颤抖着手,他试着喝几口热茶缓气,却不小心烫了舌头。

他结结巴巴问:“妳是女神派来拯救我的吗?小姐。”

诗人的直觉一半对一半错,莳萝想救赎这位绝望的可怜人,但她可不打算为圣堂造势。

诗人们编唱的故事都是充满各种巧妙的隐喻,或是拉远时代背景,以免惹祸上身,圣堂的教律虽然严酷,但还不至于管那么宽。莳萝便借了穆夏的形象,把两人的冒险故事稍微改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