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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界团宠,咸鱼师妹竟然是大佬(69)

作者: 言念沧苼 阅读记录

想来,这孩子是什么都不知道了。凝光不欲与他多聊,她只是来看萤火虫的,萤火虫很美,看完她该走了。

转身之时,艳红的衣袖飘动,掠过了少年如星辰般的眼眸,少年猛然抓住衣袖,急切的问道:“你去哪里?”

他不知道眼前的女子是谁,也不知这女子是好是坏,但是他莫名的觉得她亲切,看到她要走,他心慌的不行,总觉得他必须要留住她。

凝光骤然被拽住了袖子,有些不悦,小屁孩虽然长得有些好看,但是神界好看的男子多了去了,一张好看的脸不足以让她留步。

心里不痛快,嘴上说话自然不会客气,凝光一把将衣袖从少年手里拽出来,不乐意道:“我去哪里与你何干?”

凝光毕竟活的足够久,经历的事情足够多,敛眉严肃说话的时候,气场很足。

少年有些被吓到,但是他不想放弃,这是他化成人形后见的第一个人,他喜欢她,他要跟着她。

所以,即便害怕,他还是嗫嚅的说道:“你……你的血将我化成了人形,所以……所以我得跟着你。从今以后,你就是我师父,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活了这么多年,凝光还没当过谁的师父呢。她的光华殿里有无数仙侍,但是没人喊她师父。

如此想,她收个徒弟也不错。

嗯,模样不错的少年,跟在她屁股后边一口一个师父,想想好像也不错。

只是他眉间魔印……

既然为师,那便好好教导,他年纪还小,假以时日,应该会把他的魔性消灭掉。

“那好,你既然想跟着我,那我便给你取个名字罢。你生在忘川河边,那就取名宁川如何?意为希望忘川安宁。”

少年无所谓叫什么,只要能让他跟着眼前的女子,让他叫狗剩都行。

这奈何桥上忘川旁,来来往往的游魂里,叫狗剩的最多。

之前他听两个刚死不久的亡魂交流,知道人间取名往往都取贱名,越贱越好养活。

如果狗剩不行,还可以叫狗蛋。

“多谢师父赐名。”少年恭敬的回道。

“至于生辰……我的八字太硬,不适合你,不如就定今日罢,今日是人间历,七月初六。”

上神的生辰,一般人没人敢用,寿命担不起,着实容易伤寿。

对于宁川来说,生辰何时无所谓,只要人在就行。

第44章 宁川

凝光将宁川带回了九重天。

九重天上很美,那里日光普照,白云朵朵,树木茂盛,花香阵阵。

有高大巍峨的宫殿,有精致绝伦的雕塑,有清澈见底的清池,池底锦鲤翻个身,池水便波光粼粼。

神界门前的石狮子雕刻的栩栩如生,盛果子的水晶盘折射着七彩光晕,莲花池里的莲花色彩明亮,就连身穿粉色纱衣的仙子走过都会留下阵阵清香。

宁川从未见过如此美景。

他自出生,便生长在九幽忘川河畔,那里终年笼罩在黑夜里,暮气沉沉。

已经褪了颜色的奈何桥上每日走过的都是亡灵,亡灵一过,留下的是缕缕腐朽之气;黝黑且深不见底的忘川河底,压着的是终年不能得见天日的恶灵,每月十五,鬼门大开之时,他们总是在水底嚎叫,叫声凄惨,惹人烦躁。

非要说那里有点什么值得一看的,也便只有那亡灵过忘川河时洗出来的灵魄了吧?

灵魄是灵魂最为质朴的部分,也是灵魂自己滋生出来的花,每个过忘川河去投胎的人,都会将灵魄留下,投胎以后再结新的。

循环往复,灵魄漂浮在忘川河上空,化为点点星光,似大片流萤。

那是忘川之地唯一的亮光,陪伴了宁川许多许多年。

可是宁川不喜欢。

他喜欢九重天,喜欢九重天的明亮,喜欢九重天的干净,喜欢九重天的热闹。

只不过,九重天的这些仙神似乎不喜欢他。

他们视他如蝼蚁,如草芥,甚至视他如妖邪,如恶魔,更有甚者,看他的时候仿佛像看忘川河底腐烂恶臭的淤泥,或掩鼻,或匆匆而过,避之不及。

“凝光上神怎么带了这么一个鬼不鬼,魔不魔的东西上来啊?”

“可不是嘛,浑身乌漆嘛黑的,与神界格格不入。”

“快走快走吧,晦气的很,要不是凝光上神护着他,他早被丢进荒芜山了,魔界可没什么好人!”

这些流言蜚语即便隔着光华殿的大门,依旧传到了宁川耳朵里。

不过,宁川不在乎,因为他的师父凝光上神很是护着他。

凝光上神确实很护着宁川。

她将宁川带进她的光华殿,命人带他换掉了黑色的旧衣,封印了他眉心的魔印。

蓝色的新衣衫用银线绣了祥云,束发的玉冠描了金,眉心一点朱砂痣,显得他英俊不凡。

宁川想,现在不会有人看不起他了吧?

他现在也干干净净的了。

可是,带他换衣服的神侍看着他揽镜自赏,满脸轻蔑,恶毒的给他泼冷水。

“别以为你换了衣服就是仙了,换了衣服也改变不了低贱的出身。”

“鬼界的人惯是巧舌如簧,你是给凝光上神说了什么花言巧语,哄得她带你来了九重天?”

“在光华殿,我熙和才是掌殿神侍,你莫要以为是凝光上神亲自带你进的殿,你就自以为是,不把我放在眼里!”

熙和的话,句句将宁川贬得一文不值,宁川捏着衣服的手不由得攥紧。

这些话让他以自己的身份为耻。

可是,如果可以选,他肯定也会选择生在九重天上,享受神光,而不是生在忘川河畔,终年吸食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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