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当时你刚好来例假,对于身体的伤痛就自然转移到了这东西上面。认识徐霈喆那小子久了,我也多少懂了点儿。”
廖顶顶点头,大概明白了乔初夏难以启齿的隐私,一针见血地指出来。
“那你怎么不离开这里?随便去哪,南方小镇躲一躲,我就不信,在中国想找一个人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她喝了一口酒,嗤之以鼻道。
乔初夏一怔,想说什么,话到嘴边又忍了下去,选择了缄默。
廖顶顶挥挥手,伏低身子重新躺下,满不在乎道:“我困了,你随意,不过酒吧还没营业,实在饿了你就自己找东西吃吧。”
乔初夏为她的率性哭笑不得,想了想,临走前将廖顶顶身边的薄毛毯给她披上,这才蹑手蹑脚地下楼去。
刚一走出不夜,就看见了门口停着一辆车,见她走出来,紧合的车窗徐徐摇下来,露出一张脸来。
“上车。”
声音低沉,是乐文昱,乔初夏的心霎时提到了嗓子眼儿,不知道为何,每次见到他,脑子里情不自禁都会想到小时候第一次见面时那头可怕的獒犬。
她下意识地想要拔腿就跑,乐文昱狠狠地拍了下方向盘,已然没了耐心。
等乔初夏坐上车,乐文昱却并没马上发动车子,而是若有所思地看了一眼不夜,眼神闪烁了一下。
和乔初夏的美艳柔媚不同,乐文昱的长相更像乐辉一些,偏于粗犷,脸上只有一双眼格外引人注目,因为他的亲生母亲是维吾尔族,因着这一点少数民族的血统,他的眼窝儿很是深邃。
想当年好莱坞巨星伊丽莎白·泰勒曾为自己那“梦幻般的紫罗兰色眼睛”投保百万美元,可这位绝世美人儿哪里知道,现在的姑娘们只需几百几十元,就能戴上各色的美瞳招摇过市。
真的假的,哪里还说得清,只是乐文昱这眼睛,倒是名副其实,小时候读书也不是不刻苦,但就是没近视,越长大那眼神就越像乐辉,藏着一股贪婪的危险。
乐文昱的母亲是一个地下赌场的女招待,在乐辉还很落魄的时候就跟了他,生乐文昱之前她为乐辉打掉了三个孩子,第四次怀孕的时候,医生说你再打掉这辈子就别想再做母亲了。女人哭着给乐辉下跪,终于给他生下了个儿子,却也因为大出血死在了小医院,死的时候乐辉还在赌桌边。
乐文昱长到七岁,听家里的佣人说起了这件事,那时乐辉的生意渐渐有了起色,对这唯一的儿子更是百般宠溺,却不知道乐文昱早在心底恨死了亲生父亲。
“你现在,不上班了?”
乔初夏这才转过那原本看向窗外的脸,面含讥讽,却也客客气气一字一句道:“拜你的大哥程斐所赐,如今我是个无业游民,全国人均收入的拖后腿者!”
乐文昱一愣,继而含笑,女人面对他,莫不是撒娇讨好,软言细语,娇嗲媚嗔,被乔初夏这么一呛,倒还莫名地舒爽起来。
男人女人一个样儿,都是贱,于是他这般宽慰自己。
“我刚才开车逛了一圈,这几年变化太大了,想当年我们住的地方,早就拆了,投资做了写字楼……”
乔初夏垂下眼睫,好像想起了什么,若有所思地抿紧嘴角。
“对了,这些年你去看老头子没有?改天我心情好,不如把郊区那片墓地买下来盖游乐场,嗤!”
乐文昱搓着下巴,一脸无赖样子,斜眼看向乔初夏,语气里丝毫没有对父亲的尊敬,说完脚踩油门发动起车子。
她早知道他不孝,不然也不会在亲生父亲的葬礼上对自己做那样的事情,毕竟还是同父异母的兄妹,他竟下得去手。
“我要回家。不然我就跳车。”
乔初夏一手搭着车门,忽然出声,她知道他没落锁,大不了就跳下去,死就死,忽然来了骨气。
乐文昱看了看她,抿紧了唇没说话,有神的眼更加暗了几分。
☆、005 无处藏匿(下)
乔初夏觉得,自己这短短二十几年的爱恨情仇已经浓缩成一截尾巴,她就是一条傻狗,不停追逐着,团团转圈儿试图咬住,非得让自己筋疲力尽才能罢休。
“你这里有什么吃的么?有点饿。”
站在玄关处换鞋的乐文昱很有些睥睨天下的姿态,环顾着四周陈设,打量完毕后,这才抬起一只脚来换鞋。
这房子里尚有梁逸生活过的痕迹,比如鞋架上的一沓一次性拖鞋,他只肯用这种用完就扔的东西。
乐文昱俯身翻了一下鞋架,掏出一双新的,撕开包装换上。
“乐少爷,您是指使人上瘾了吧?下楼右拐,开车五分钟,大酒店您随便进。”
按着晕眩抽痛的一侧太阳穴,乔初夏懒得跟他多磨牙,要不是自己疑似有中暑的先兆,说什么也不肯允许他上来的。
虽然,她的抗议不会有任何效果。
乐文昱也不生气,径直走到厨房,明明是第一次来,可倒是熟门熟路的,两室一厅,百十多平的套房乔初夏一个人住,布置得干净温馨。
“你平时做饭吗,冰箱里有没有菜?”
他弯腰,打开冰箱的冷藏室,只找出两格冷米饭和三个生鸡蛋,皱皱眉,系上围裙,打开火开始炒饭。
听见声响,乔初夏不禁伸脖子往厨房看,不知道他在那边做什么,这一看,有些意外。
“怎么,我做饭的样子很迷人?嘴都合不上了。”
蛋炒饭好做,起落之间已经出锅,两只瓷碗盛满,最后一只蛋,乐文昱抓了几片紫菜,做了碗紫菜蛋花汤,拿来两只汤匙,齐齐端上餐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