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突然翻到了很久前写的一首歌,她摸了摸上面标注着的谱子,叹了口气,翻过了这一页。她还没准备好把它当成商品。
她继续翻着本子,继续碎碎念着。可念着念着,她突然就来了灵感,忍不住哼了起来:“你在哪儿?你在哪儿?……”
她一时想不到后面的歌词了,却还能继续沿着这个旋律哼下去。事实上,这个旋律一出现在她的脑海里,就再也抹不掉了,它开始自动在她的脑海里盘旋,反反复复。
“Nah,nah,nah,nah~”
她一边哼着,一边觉得:天吶,这是很不错的一段!
于是她飞快跳下了椅子,把吉他从床上抱了起来,弹奏了这段旋律。
“曾盯着天空发出质问,
星辰之上是否总是纯白,
曾试图驱散四周蒙昧,
六尺之下是否会有答案,
是否仍然被落在人海,
是否始终孤独一人……”
乔琳弹着弹着,突然意识到自己刚刚写出了一整个小节,而且她已经想好了调式,甚至连和弦组到底怎么安排都有想法了。
“天吶,我真是个天才!”
乔琳窝在椅子上得意了一会儿。不过她还需要罗德来跟她一起完成副歌的和弦变化,需要史蒂夫把贝斯线填上,需要罗拉把鼓组铺好,还需要一架钢琴。她可能还需要一把大提琴……
于是,她拿起谱子冲向了史蒂夫的房间,而他的门居然没锁。
“该死!乔!我没穿裤子!”正在换衣服的史蒂夫吓得被裤子绊倒,跪坐在了地上。
“我又不是没看过你穿内衣的样子,”乔琳翻了个白眼转过身去,“听着,史蒂夫,我确实有了一点特别的东西!我要用B小调和七和弦,我不确定你们怎么看。而且我更希望用钢琴铺底,再加点大提琴的音色,我们需要一个工作室!”
史蒂夫长叹一口气,一边低头着急地把裤子套上,一边说:“给萨姆打电话,叫公司给我们找间有空的工作室,让他们把大提琴借给我们……你确定要大提吗?我们得找个大提琴手来。”
“至少我们得有钢琴。”
大约一个小时后,负责紫色天鹅绒在英国和德国市场发行的帕洛风唱片的负责人给他们找了个工作室。
负责管理乐队英国行程的萨姆说:“对不起,乔琳,我暂时还没找到现在就能来的大提琴手,最近的一个得两个小时后才能赶来。你需要他现在过来吗?”
乔琳耸耸肩,“好吧,我也没那么着急,暂时先别叫他来了。”
乐队四人又一次开始进入了创作状态。罗德瘫坐在沙发上,懒洋洋地听着乔琳在钢琴上弹出了主歌部分的旋律与和弦,以及她还没完全写完的歌词。随后他便抱着吉他,复刻出了她刚刚弹奏的部分。
乔琳笑着摇了摇头,“我总是会被你的耳朵惊到,你一下子就能找对构成音,每次我见到都觉得这是老天最爱你的那部分,它给了你一双神奇的耳朵。”
罗德笑嘻嘻地说:“你得知道,你有个非常固定的写作习惯,你总是喜欢从四级和弦开始写,剩下的就很简单了。”
史蒂夫在一旁一直皱着眉头,突然问:“这是不是有点太英伦摇滚了?”
乔琳耸耸肩:“只是原声吉他和七和弦而已,我承认它有点模仿约翰·列侬,可我觉得还好。”
罗拉长长地叹了口气后说:“所以这就是你的主题曲?”
“是的,”乔琳微笑着点了点头,“你们觉得怎么样?”
“它真的很好,”罗拉迟疑地说,“可我真的以为你会写一些更强硬的歌,我的意思是说,我知道你想离盯鞋摇滚或者垃圾摇滚之类的风格更远一点,可我以为你会创作更像是L7的《Pretend We’re Dead》的歌,你说过你喜欢她们的。我以为你会把你之前给我听过的那首《我想在夜晚走过公园》拿出来,而不是这么……简洁的风格,就像是……加快版《imagine》。”
罗德插嘴说:“我不觉得这听起来像加快版的《imagine》。”
罗拉反驳道:“可它确实听起来像是其他乐队会写出来的歌,这次你听起来像是the La’s,下一次呢?你是不是要写石玫瑰那样的歌了?它不是不好,可它不是我们会写的歌!”
“我挺喜欢石玫瑰的。”罗德小声呢喃了一下,随即就在罗拉突然凶狠的目光下屈服了。
乔琳皱着眉头,一言不发。她觉得自己像是被当头泼了一盆冷水。
过了一会儿她才开口:“可我需要更多探索,这是一首很棒的歌,它有漂亮的旋律,精巧的和弦进行,而我得说这是我写过的和弦组里最漂亮的几个之一。它会谈论孤独,这是个能引起人们共鸣的主题。我喜欢我写下来的东西!况且坦白说,我不觉得如果有一天我们听起来像是石玫瑰有什么糟的,《石玫瑰》是有史以来最好的专辑之一!”
罗拉低着头,没再说话。
史蒂夫见状打了个圆场,“乔,你给这歌起名叫做什么?”
“《哲学家》。”
“听起来还不错。”
史蒂夫在说完这句话后,四个人就陷入了死一般的沉默里。
La La Land(三十一)
首张专辑刚刚大获成功的摇滚乐队会是什么样?你们享受你们的成功吗?就像是被歌迷、欢呼、赞美、金钱和酒精包围着吗?
在乐队四人间死一般的沉默里,乔琳不合时宜地想起了前段时间《综艺》杂志的记者采访时问出的可笑问题。
她嘴角冷冷地上挑了一下,心想:“那家伙真的应该看看这里,就知道他的问题有多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