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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娱]好莱坞摇滚日志(326)

作者:虎刺阿加莎 阅读记录

乔琳:天吶,这也太久了,一个婴儿都该变成小学生了!但我也真的很喜欢它,吉他的部分太棒了!如果吉他好,我可以原谅人声的部分。我为什么到现在都没见过他们的吉他手呢?

贾斯汀:是的,这首歌的人声有点太沉闷了,但我还算喜欢它。

诺埃尔:我绝对喜欢它,我只是觉得石玫瑰这帮人居然是曼联粉,多可惜啊!

乔琳:诺,你乐队里Bonehead和托尼都是曼联的粉丝。

诺埃尔:没错,多可惜啊!

WHIGFIELD 《Saturday Night》

诺埃尔:我认为这首歌的制作很棒,歌词棒极了……才不是呢!滚蛋!这就是那种你去买奶酪和巨无霸汉堡时顺便听到的那种歌!这就是那种你早上打开收音机听到的那种会让你立刻关掉收音机的歌!我真想站在唱片店里,看看到底是谁在真的买这些傻X唱片!

贾维斯:我买了,我真的买了!好吧,我朋友要在周六晚上办个派对,我是派对上的DJ,所以我买了它。它就叫《周六晚上》,对吧?

安迪:如果非要说周六晚上这个主题,我更喜欢Saxon的《The Motorcycle Song》。《Saturday Night》就是首俗气的欧陆舞曲,太俗气了!

贾维斯:但有的时候你需要这种简朴的歌,因为它们很直接!

诺埃尔:滚开吧,那才不是简朴,看看我的乐队!

贾维斯:它当然不是一首你希望在葬礼上播放的歌,好吗?可世界上有不同类型的音乐,有的音乐让你思考人类,有的音乐只是让你微笑,我可能是这屋里的少数派,我喜欢后者!

乔琳:但你总可以做得更好,对吧?我一直很喜欢《Hot Child in the City》,你们听过它吗?那才是首好歌!

THE CRANBERRIES 《Zombie》

诺埃尔:这让我想起了我们在芝加哥的时候。我们的父母都是爱尔兰人,孩子们喊着UDA这个,IRA那个,我们说:“你没听说吗,伙计?现在一切都结束了!”对于小红莓乐队来说,在停火后发布这张专辑,要么是他们太愚蠢,要么是他们没有勇气与唱片公司对抗。

安迪:嗯,我来自贝尔法斯特。对于一个来自利默里克的人来说,唱坦克和炸弹,嗯……天真是一种保守的说法。但正如诺埃尔对美国所说的,如果你推出一首名为《双手越过路障》的曲子,他们会欣然接受。这是他们对北爱尔兰局势的看法,我刚从贝尔法斯特回来,这个地方永远都是最好的。这支蔓越莓的单曲太傲慢了。

诺埃尔:这就像该死的Spandau Ballet的《Through the Barricades》一样糟糕!

乔琳:这首歌不是关于那些爆炸袭击的吗?但我对你们的政治一无所知,在你们开始说美国人多蠢之前,我希望我能跳过这个话题。

安迪:这是个持续了百年的问题,对一个来自利默里克的人来说,她见鬼的能知道什么?

贾维斯:这就是人们从写他们所知道的事情转向写‘一个问题’时所发生的事情。我猜他们受够了被认为是迷人的、带着民谣味道的爱尔兰歌手,他们开始使用失真吉他,写一些严肃的抒情内容。但这听起来不对劲。

贾斯汀:我完全不喜欢小红莓。我认为一百万愚蠢的美国人会买这张唱片不代表它就值得你感兴趣。

主持人:那为什么他们会去买它?

贾斯汀:因为他们很愚蠢。

乔琳:不,我不认为那是愚蠢,很多英国人也买它。坦白讲,《Zombie》是首有垃圾摇滚风格的歌,它不错,而大多数美国听众并不真的关心其他国家的政治,他们只是喜欢那个音乐和反暴力的主题。我甚至喜欢她用了“僵尸”这个意象,很聪明。

诺埃尔:我说过的,你人畜无害。

乔琳:啧。(翻了个白眼)

贾维斯:美国人喜欢声称他们有爱尔兰血统,那让他们觉得自己有根。

乔琳:不管你们到底喜不喜欢这一点,坦白讲,它是个事实,不是吗?

SOUNDGARDEN 《Black Hole Sun》

诺埃尔:我完全不知道他们,但那是首好歌。而且那个MV是个划算的东西!

乔琳:我真的很享受它,有点披头士的风格,不是吗?至于那个MV,它很提神。

贾斯汀:那是首糟糕的吉他独奏。

主持:贾维斯,你怎么看?

贾维斯:什么?

诺埃尔:贾维斯喜欢开头和结尾的那个空白。

贾维斯:嗯,我在这里必须要反常规,他们是垃圾摇滚乐队吗?我觉得所有的垃圾摇滚乐队都该解散。如果就像我在报纸上读到的那样,人们都是虚无主义的,那么一旦有人爆了自己的头,那么这就是你认为世界是垃圾的最终结论。所有其他乐队都应该收手,因为他们永远不会做得更好。

诺埃尔:那珍珠果酱的埃迪·维达呢?

乔琳:在所有名字里,你确实选了正确的那个名字。

GREEN DAY 《Wee To Paradise》

贾维斯:见鬼,毫无价值!

诺埃尔:他们声称自己发明了朋克摇滚。

贾斯汀:我不这么认为!

乔琳:不,我觉得这是媒体说的话,这不是他们自己的看法!

诺埃尔:不,他们是这么认为的!

安迪:我有点喜欢他们有点像朋克乐队The Dickies的感觉。我是说周五晚上,你带着几瓶够劲的饮料,然后打开你的播放器,这会很爽的!这就是他们的歌的作用!

诺埃尔:但你听没听过那个该死的The Offspring乐队?我是说,他们甚至不有趣!

乔琳:不,Green Day明显好过The Offspring!我挺喜欢Green Day的,他们有那种加州郊区的风格,我完全能共鸣,尽管我对朋克摇滚这回事仍然有保留意见,但他们的歌很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