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爱娣帮林姝干活儿,好几次欲言又止。
她已经不能摁头林姝惨了,也没有办法从林姝这里寻找平衡的力量,因为人家林姝不惨,还过得很滋润。
你瞅瞅她那白腻透亮的肤色,看着跟孩子差不多,一看就是不用风吹日晒雨淋,伙食还不错。
林爱娣没想到林姝能把缝纫机要回来,更没想到林姝还能让林跃跟孙晓红离婚了。
当年孙家打上门逼婚,那气咻咻的样子,真的能把人吓破胆好吧?
现在他们竟然不闹了?
反正大家都说林姝回了一趟娘家,林跃来了一趟陆家庄,回去就非离婚不可,要说不是林姝撺掇的才怪呢。
这么一看林姝还挺有办法的,她……什么时候这么聪明了?
可能也不是林姝有办法,而是方荻花明事理,因为儿子没了就护着她?
林爱娣非常羡慕林姝有婆婆护着,回趟娘家还让大嫂当保镖,听说那些八婆儿被大嫂吓得脸色都变了,没人敢靠前。
哎,她婆婆咋除了挑事儿就是挑事儿?
想起自己糟心的婆婆,林爱娣又神奇地类比到林姝小姑子的婆婆,一样糟心吧。
她道:“你小姑子那婆婆真是个人物,明明对孙女可苛待了,表面整得好像她很疼孙子孙女,反而是你小姑子那个后娘对继女不好一样。”
林姝:“我小姑子打继女了?”
陆合欢你可悠着点作死,那是原书女主,是天选之女,可不是你一个凡夫俗女能打的。
你今儿打了她,明儿保不齐就下场凄惨了。
原书中女主为陆盼求情说话,最后还帮陆甜洗脱了冤屈,林姝还是挺感激她的,不希望她再被奶奶和后娘磋磨。
说起来陆合欢也是个欠揍的,和林跃差不多。
林姝扒拉了一下记忆,对小姑子有更多的印象。
陆合欢出生的时候村道上那排大合欢树开得正热闹,陆老爹就给女儿起名合欢。
陆合欢是个活泼俏丽姑娘,因为最小也最受宠,从小不用干什么活儿,读书读到高中。
虽然她喜欢文青,可实际她本人没有文青的气质,也不是那种瘦骨伶仃、棉布白裙子的文青风,她反而很俏丽。
因为运动不能考大学,城里学生都要下乡,她也只能回家。
陆老爹那么脸皮薄不走人情的人,都为了她特意去公社希望给闺女一个考核的机会,让她当个初中老师。
她高中毕业,教初中语文什么的绰绰有余。
结果她在一次学习交流会上捡到一本不记名的手抄诗集,竟然被那些诗吸引。
她觉得那些诗富有才情,作者肯定是个颇有才情的大才子。
嗯,所谓才情就是那种听着无病呻吟的诗歌,一个已婚男人整天诉说自己内心多么荒凉孤寂,无人懂无人能走进他万里荒原般的内心。
后来无意中她知道那诗集是许诗华的,就悄悄留意他,发现他总是拿着一本书,眉头总是紧紧地皱起,仿佛藏着万般清愁,他会做出一些别人看来很怪的举动,仰望蓝天、凝视绿叶、观察水中的倒影……
她觉得他魅力无限。
不过许诗华那时候还有老婆呢,她倒是没别的想法。
结果去年春天许诗华的妻子难产没了,陆合欢又看了他几首不记名的诗,就很心疼他。
她觉得他写得“那印在寒窗上的剪影,寂寂无言,欲说还休”,让她很想陪他说说话,给他温暖,非要嫁给他。
她甚至把自己初中老师的工作和许诗华换了……如今她是陆家庄大队小学的语文老师,许诗华是初中老师。
到底是她主动贴上去,还是许诗华有意无意勾搭她,那只有他俩自己知道了。
一个大闺女死活要给许诗华当二婚老婆,去给他伺候老娘孩子,爹娘自然不同意。
方荻花说“后娘不是那么好当的”,小姑子却说“你就是嫌我嫁个二婚男人给你丢人,你根本不是为我考虑”。
方荻花最疼小闺女,被气得一顿痛骂,“他写两句酸诗,就是文学,就给你魂儿勾住了?那上下五千年那么多诗人,你的魂儿不得被勾稀碎?”
小姑子:“你不懂,爱情是一种感觉,是缘分,是无价宝!”
方荻花:“爱情个屁,它能当饭吃?他不干活,你也不能干,到时候看你怎么办?”
小姑子:“你庸俗,爱是奉献,不是索取,我才不求他为我付出什么呢。”
方荻花先饿她两顿,结果她说有情喝白开水也乐意,还说人生当及时行乐,就要图眼前的风花雪月,不要管以后的鸡毛蒜皮。
方荻花犟不过她,让陆老爹说,陆老爹讲道理,小姑子讲歪理,更不是对手。
于是去年冬天小姑子快快乐乐地嫁给了许诗华。
方荻花实际无所谓她嫁头婚还是二婚男,关键她了解自己闺女是什么德性,她就不是一个有耐心的。
果不其然的,刚嫁过去小姑子就发现自己不喜欢带孩子,尽管许小悠看着乖巧,可她还是烦,总想给她丢回娘家来给林姝带。
其实小姑子在嫁人以前跟原主相处倒是还好,她活在虚幻中,就不屑于生活中的蝇营狗茍,懒得计较吃穿,也不欺负原主。
她觉得自己和原主姑嫂关系不错,所以总想把继女甩给原主带,可原主也不爱带别人的孩子,只是不好意思说,于是憋憋屈屈地难受。
小女主和盼盼甜甜一样,是天生的乖宝宝,并不费人,这么大了自己都能看自己。
如果陆合欢把她的口粮带来,林姝倒是不介意帮她带一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