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转过望向贺家姆妈,后者一言不发,动也不动。绍兴阿嫂眼珠乱翻,暗自叫苦。
“是、不、是?”
郑小芳咬牙切齿地又问了一遍。
“是……”
魏华无力地点了点头,泪水涌出眼角。
“姐姐你听我讲……”
郑翔也跟着蹲了下来。
“所以,你一早就知道了?”
郑小芳把视线挪到郑翔身上。
“我……”
不等郑翔解释,郑小芳甩开右手,“啪”地一下甩了郑翔一个耳光。
这一记耳光刮辣松脆,结结实实,宛如平地惊雷,吓得绍兴阿嫂忍不住往后退了一步。
她心想大事不好,正打算脚底抹油。贺家姆妈突然伸手,老虎钳似得用力捏住她的手腕,把她勒在原地。
啪!啪!
郑小芳左右开弓,一记接着一记。
郑翔跪在地上动也不动,任由她肆意发泄。
“你骗我!你骗我!骗我!”
魏华上前阻止,郑小芳双手挥舞,拔鸡毛似得抓她的头发往后拉扯。魏华痛叫出声,一屁股坐在地上。
郑小芳仿佛回到了几个月前,她哭嚎着,尖叫着用拳头敲打郑翔的肩头,扑上去撕咬他的耳朵、脖颈。
鲜血顺着耳廓蜿蜒而下,郑翔绝望地闭上眼睛——本以为搬家就能彻底和过去告别,没想到人算不如天算,秘密终究还是被揭开了。
院子里一片混乱,邻居们把郑家里三层外三层地围了起来。平平妈拉着阿宝妈的胳膊惊慌大叫,“不好了,小芳疯病又发作了!”
“快去寻胖爷叔!让胖爷叔带几个小伙子来!”
阿宝妈大喊,众人慌作一团。
“小芳……郑小芳。”
贺家姆妈眯起眼睛望向眼前这个癫狂的女人,拧着眉头喃喃自语。
“绳子……阿华,快去拿绳子!”
郑小芳摔下轮椅,跌在郑翔的身上。她压着他,双手掐住郑翔的脖颈。郑翔被掐得脸色通红,又怕弄伤她不敢反抗,只好向魏华求助。
“什么绳子?”
“藤箱里有一团麻绳,快拿出来!快!”
郑翔绝望地大喊。
郑小芳已经很久没有像这样发过病了,刚回上海的那一两年里疯得最厉害,经常半夜里发出鬼哭狼嚎似的吼叫。
她从床上跌落,全然不顾自己早已瘫痪,两手并用爬向大门口。
她说她要回东北,现在正是农忙的时候。她要去收麦,要去抛秧,要修房顶,还要开河。
那时候郑翔的姆妈还在,她跪在地上死死地抱住郑小芳不放。
郑小芳苦苦哀求,求姆妈让她回去。她说“那个人”在东北等着她,他不晓得自己已经回上海了。她要回去,回去见他。她肚子里已经有了他的孩子,她要回去报告连长,让连队给他们打证明,打了证明就能结婚了。
“小芳,‘上山下乡’结束了,知识青年都回城了。东北农场已经没有人了。”
郑翔姆妈眼泪汪汪,“不止东北,新疆、黄山。这两个月就连崇明岛长兴岛的知青都返城了,大家都回来了!”
“不会的!你骗我!你骗我!”
郑小芳抱住耳朵。这些骗人的话,她一个字都不要听。
贺健答应过她的,如果回上海的话,他一定会第一时间来同福里提亲。贺健没有来,说明他一定还在东北。他说他爱她,所以绝不会骗她,绝对不会!
“骗我!骗我!”
郑小芳仰起头发出歇斯底里地大喊,凄凉得宛如平原上失落的孤狼发出的哀嚎,听得人心惊胆战。郑翔姆妈没得办法,只好喊儿子用麻绳捆住郑小芳,用手帕堵住她的嘴。
“哪个藤箱?”
“最底下的那个,快!”
魏华跑回屋里,从上到下拉开一个个箱子、包袱,终于看到看到一个宽大老旧的棕褐色藤箱。她打开箱子,见里头整整齐齐叠放着几件旧衣服。灰绿色的衬衫,草绿色的裤子,宽厚的大棉袄……还有上海难得一见的雷锋帽。
原来这是郑小芳从东北带回来的行李箱,封存了她整个青春的记忆。
她往下翻,没见到绳子,却看到一条白色的被夹里。
本白色的床单被岁月侵染成黄色。魏华手一抖,床单展开,一块凝固的褐色血痕显露出来。
魏华一愣,接着面孔涨成了猪肝色。
作为女人,自然明白这代表了什么。只是没有想到郑小芳居然会把这东西留下。
她是想证明什么吗?还是仅仅作为留念。
不管是什么,作为贺健法律上的妻子,她感到一阵深深的羞辱。
为自己,为郑小芳,也为贺健。
就在此时,一双手从后头无声地伸了过来。魏华回头,贺家姆妈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她身旁,正一脸凝重地看着箱子里的东西。
“这是我给阿健买的。”
贺家姆妈说着,拎起一件卡其色小翻领帆布夹克。她翻开衣领,“鸿翔”两个华丽的花体字衣标清晰可见。
“那年他写信回来,说上海带过去的两用衫磨破了,让我快点买一件寄过去。我哪里晓得年轻的男孩子喜欢穿什么,就跑去问张师母。张师母告诉我他儿子不久前在南京路上的鸿翔时装店买过一件翻领夹克,说他们大学里很多人穿。不止男生,女生也喜欢,说穿了像美国飞行员。我听了之后星期天一早就去鸿翔门口排队,我从早上排到下午,总算买到一件。加上布票,还要十三块六角钱呢。”
贺家姆妈无不怀念地摸了摸衣服的领子和袖口。那么多年过去了,衣服保存得依然完好,只是稍稍脱色,可见主人是何等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