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人呢?”
江天佑扶住贺敏敏摇摇欲坠的肩膀,问魏华亲戚们都安排的怎么样了。
“亲戚们都住到招待所去了,我把杰杰交给你三叔公他们照顾。你姆妈还在派出所。”
贺敏敏心想怎么又是派出所,她今年到底到底走了什么霉运,一次又一次和这个地方犯冲。
“敏敏,你要是还和郑翔说得上话的话,你去求求他放过你哥哥吧。嫂子求求你了!”
第31章 求求你,放过我 中
说来也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事情就是那么凑巧,贺健一早带着苏州亲戚去城隍庙白相,中午在九曲桥附近的绿波廊酒家吃饭。
郑翔的朋友也趁着国庆来上海玩,也选择了这家餐厅。
本来贺健他们在一楼大厅吃饭,郑翔一伙人在楼上包房用餐,两边井水不犯河水。
谁曾想贺健多喝了两杯上楼解手。他从厕所出来后,踏着醉酒的步伐转了一圈没找到楼梯,反倒一头扎进了一间开了半扇门的包房里。
贺健七分醉三分醒,意识到自己走错后,冲着屋子里的人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正准备退出的当儿,却看到圆台面后方,一张满是厌恶表情的脸。
这张面孔,哪怕化成灰贺健都记得。
他跌跌撞撞走到郑翔身后,大声喊他的名字。
“郑翔……王八蛋!”
郑翔的朋友们本来以为只是普通的醉鬼,正准备叫服务员把他带走。没想到他和郑翔居然认识,一时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认错人了吧。”
郑翔掸了掸烟灰。
“去你妈的,你就算烧成灰老子也认得你。你转过来,老子要打死你。”
郑翔掐灭香烟,冷笑着抬起下巴转过头,“是伐?我劝你看看清楚,千万不要认错了。打错人,可就不好收场了。”
他说着,摘下眼镜。
“看就看,老子怕你?”
贺健推开坐在郑翔身边的人,一屁股坐了下去。
他把脸凑到郑翔面前,瞪大眼睛一寸一寸地观察着。
鼻孔和嘴巴中喷出的浓烈酒气熏得郑翔几欲作呕,心中对他的鄙视更增加了几分——就是这么一个烂泥似的男人,毁了姐姐一辈子,他凭什么?
“你……你的眼睛长得像一个人。”
贺健努力地翻动眼皮,试图从已经被酒精淹没的脑仁儿中寻找蛛丝马迹。
是谁?是谁有这样相似的双眼?
他闭起眼睛回忆着。
是一个女人,一个女人也曾经这么近地看着他。
不,那个女人的眼睛没有那么冰冷,小刀子般刮得人皮肤疼。它应该更圆一些,眼角往下垂一点,带着好看的弧度。
对,它是深情的,温柔的,是冬日里埋藏在寒冰下的温泉,是春日里江南白墙黛瓦下呢喃的家燕。
贺健把头后仰,仔细观察着。
这双嘴唇也不应该那么薄,是圆圆的,软软的。从这张嘴里不应该传出轻蔑的话语和无情的谩骂;它带着香气,吐出的是雪莱的诗篇和《莫斯科郊外的晚上》的旋律。
“记起来了么?”
郑翔带上眼镜。
“不,不……”
贺健捂住脑袋,痛苦地佝偻起身体,仿佛背后脊梁里的肉筋被人用钩子拉出来,狠狠地牵拉,他感觉自己像是一条被迫脱离大海的游鱼。
透过胳膊肘的缝隙,贺健再次朝郑翔望去,恍惚间又像是看到了另一个人——曾经的自己。
曾经的他也是胸前插着钢笔的读书人,全校就属他的学习成绩最好。初中一年级的时候他就给《新民晚报》投过稿子,在《学生周报》上发表过诗歌。老师们都说他是天生的读书种子,将来一定会考上复旦交大。
然而老天爷偏偏给他开了个大玩笑,别说考大学了,初中刚毕业就被要求作为“知识青年”去黑龙江插队。贺健说什么都不愿意,说“知识青年”去种地,那农民伯伯做什么?去念书么?
街道工宣队天天戴着人马在他家楼下敲锣打鼓扭秧歌。
咚咚锵咚咚锵,
戴花要戴大红花,
骑马要骑千里马……
邻居们不胜其扰,张师母本来身体就不好,连续敲了两天直接心脏病发作住院了。
见贺健还是不肯松口,居委会大妈们又轮流上门给贺家姆妈和阿爸做思想工作。贺家阿爸工作单位的领导找他谈心,话里话外的意思很明确——如果儿子不去黑龙江,那老子也不用来上班了。
压倒贺家人的最后一根稻草,来自于贺健的中学班主任。班主任说了,贺家有两个孩子,按照政策规定如果当哥哥的不去插队的话,等再过两年敏敏毕业,就要轮到她去了。
贺敏敏彼时才十二岁,是个小小姑娘。从生下来那一刻起就是贺家从上到下所有人眼中的宝贝。是当做心头肉、眼珠子一般捧着养大的洋囡囡。
全家那么多人,贺敏敏跟贺健最要好,放学一回家就粘着他。说学校里和弄堂里的男生都是臭臭的,只有哥哥是香香的。
一想到自己雪团儿娇嫩,珍珠似宝贵的大妹妹要面朝黄土背朝天去“修理地球”,做阿哥的贺健终于放弃坚持,戴上大红花,登上绿皮车,在锣鼓喧天的欢送声中,去往那个只在书里看到的地方。
然后呢……贺健一只手薅住头发,一只手覆在额头上,拼命回想着。
然后他在那个荒凉的世界里,遇到了世界上最美丽温柔的女孩子。
她跟《渴望》的女主角刘慧芳一样善良,温柔,善解人意,思想进步。
他与她山盟海誓,与她水乳交融,最后……为了留城名额,无情地把她丢在了冰天雪地的雪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