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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小胖的美丽日记(22)

作者:囫囵在下 阅读记录

我:“……”

这是什么意思?

秋医生是那个么?

我倒是没有其他意思啦,就是为同样身为女性的广大女同胞们感到惋惜而已。

“你说赵云牙么?”

“他叫赵云牙啊!”

赵云牙可不是谁都能拐走的呢。

虽然秋医生你救了我的命,可赵云牙比我的命都重要。

你尽可以把你所有的善意都收回去,只要你不再惦念赵云牙的分毫。

“他是朋友的朋友,其实,我也不是很熟。”我从床上爬起来,装作收东西的样子,“不好意思啊,我先走了。谢谢您,余秋滨医生。”

我跐溜一下就跑走了,谁也没拦住。

呀,我跑起来,也可以是很快的。

“呐呐呐,你现在还想赶我走么?”

赵云牙躲在我的耳朵里,我也能想象到他嘚瑟的样子,“以后再对我凶,我就离家出走了,反正我有下家了。”

气死我了!

“你也离得开我才行。你信不信,你前脚投奔他,后脚我就把你变女的,跟我一样又肥又胖面目可憎的女的!”

“那就好好爱我吧!”

他展开双臂拥住我的耳廓,我像大地被云层亲吻那样满足。

其实哪有什么好惋惜的,我有赵云牙就够了。

这世上的好多心口不一的人都是大葱卷白糖,皮辣心里甜,可赵云牙不一样。

赵云牙这个神棍呀,怼起人来片甲不留,做的事情也尽是不忍直视,懒起来更是上天下地所向无敌,他都恨不得挂在你身上吃喝拉撒睡你全承了包了,整个就是一坨大黑屎!

但是只要再多一秒,你忍住情绪再多耐一秒钟的心,坚持剖开了他,你就会发现。哇,原来里面又软又糯,是一块巧克力奶糖呢,黑甜黑甜的。

他是驴粪蛋裹的大奶糖。

我喜欢赵云牙,像天空的颜色大海那么广阔。我恨不得昭告天下——我有赵云牙!赵云牙赵云牙赵云牙!是赵云牙啊!我有赵云牙!

我也想让大家都喜欢他。

可是他被别人喜欢了,我又觉得难受。

2017.11.19

生理期结束后的一天傍晚,我又去书店了,还拿上了一盆自家窗台上种的繁缕,放到秦香店里一扇贴着张国荣海报的雕花窗棂前。

虽然鲜活的盆栽不是很搭配这一间因堆满了旧书而逼仄晦暗的书店,但花朵本身的美丽入乡随俗。

果然好看。

仿佛这一整晚都是浪漫的。

这想法是赵云牙提出的。

我一开始不同意,因为我之前虽然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在养植物,但其实并不擅长,以致阳台上那些花草全都开得很散漫。

而且繁缕的花季早过了,花朵稀疏,像杂草一样,我送不出手。

赵云牙却说世上没有杂草,任何一花一草,都不是随意开放的。

我被他说服。

“谢谢,我也总觉得书店里缺少一些清新和生命力。它叫什么名字?”

我同秦香一起盘腿蜷坐,背靠书墙。他的右侧堆着一摞韩国现代诗歌,而我的左侧堆的全是日本战后派文学,几缕苍黄的光从顶上漏下来。

“繁缕。”我用随身携带的中性笔在他手心写下这两个字,“一种杂草。”

“它的名字听起来倒很华贵,不像杂草。繁缕,一缕繁华。”

“大概是逞强吧。繁缕是这样,银莲、满天星也都是这样,听起来轰轰烈烈,甚至耀眼夺目不可企及,其实都只是不起眼的小花,像是空中浮尘、溪边碎石、田间杂草一样的小花,万丈阳光下,冷清而寂寞地开在不为人知的角落,渺小而卑微。”

“浮尘碎石和田间杂草,你是这样比喻它们的?可是你不觉得,越是不起眼的小花,当你某日忽然想起它们来,或者无意间看到了它们,就越会为它们的生长所感动么?我觉得它们应该被比喻为——秋日花海。这束繁缕,你拿着它来,当我注视它的时候,这四个字就浮现在我脑海。而且它好香,特别浓郁的香。”

“秋日花海。”

我喃喃着,看向那一捧拥簇在深灰色的盆口,亭亭玉立的白色繁缕花。

忽然,它青翠的枝叶四处弥漫,纯白与嫩黄缀满花田,绵延到秋日的万丈阳光下,俏丽而清新地盛开。

“如果内心是寂寞的,再好看的花朵也开不出颜色。”

以前,我种过花草,打扮过我的小窝,养过宠物,学过做饭画画,常常看书写东西,可我还是觉得寂寞。

原来只是因为,我的眼睛是灰色的?

“那你说,如何才能走出内心的阴霾呢?”

秦香没有答我,只是起身,“我想去画会儿画。”

“嗯,我帮你看店。”

他走后,我越过身子,去翻了翻他那一侧的书,有一首诗非常浪漫——

我们相依在晚秋多风的河畔,

瞩望着流动的水色之影时,

我不喜欢冲蚀岩石洗刷河滩的漫流,

只喜欢水鸭群栖息生活的平静流域,

只想我们将要携手度过的漫长人生之河,

是一条芦苇荡连接遥远天际,从容入海的长河。

——《我爱恋的你》

这些美丽而充满爱意的文字,把我身旁那些残酷隐忍、惶恐不安的文字都挤到了悬崖边缘,底下是万丈深渊,它们惴惴不安。

还是有一间书店的好啊。

一小时后,他还没有出来,我把里屋的门推开一条缝,里面比外面还要杂乱。

东南角,我看见,秦香戴着头戴式耳机,蹲在画架面前细心作画。身旁的小桌,周围的地面,都堆满了用过后没有及时清洗的调色盘和画笔。墙上和柜子前遍布他的画作、钟表、铁艺和木制的小摆件,风格迥异。

我喜欢他的房间是杂乱的,如同爬山虎爬满了墙垣。

我不想打扰他,顺手拿起一本金庸的小说坐到柜台后面,一边看书,一边帮他看店。

武侠小说总以男主角的视角展开,而深爱男主角并与他有所纠缠的女人一般也都不止一个,比如韦小宝与他的老婆们,比如张无忌与他的红颜知己们,比如杨过和他所误终身的女人们……

女人们给了他们爱情么?

还是只是帮助男孩们成长并参悟人生的工具?

抑或当血海深仇无以为报、天下苍生拯救无果时,他顺理成章地放弃仇恨、看破正义甚至献出一切理智、尊严与生命地隐退江湖的唯一原因?

……

无果,混乱。

夜色深深时,他才从里屋出来,满身都是颜料,神情也很疲惫,整个额头都紧绷着。

“我靠一会儿好么?”

他在我身边坐下,脑袋靠上了我的肩膀。

我的肩膀很宽很厚,简直可以被称之为港湾,我想,此刻他长在我的肩头上,一定也很轻松。

赵云牙说过了,我的肉,什么枕头都比不过,软软的,令鹅绒失色,叫白云蒙羞。

我忽然自信起来。

“我给你挠挠头吧。”

我卷过左臂,用五根手指的指甲尖轻触他的头皮,泛黄的纸张穿过他浓郁的黑发。

“谢谢。好舒服。是什么?”

说着,他睁开了疲惫的双眼。

我把十个指头凑到他眼前——看书的时候,我用稿纸折了十个指甲套戴在指头上。

“这是我小时候玩的。”

“我从没见过。”

“你看,像这样带一个在小拇指,就是太后;带三个是少林龙爪手;九个就是梅超风的九阴白骨爪。”

“你的小时候,听起来很快乐呢。”

他抓住我的手腕,去遮住他的眼睛,看不到光后,他紧张的唇角放松了下来。

我想他一定也曾经活得很累,才会连我这种人都说快乐。

“跟我来。”

他拉我起身,领我去里屋,给我看他刚刚画好的画。

是一只鹿,一只橘灰色的小鹿,在月色下一跃而起,头顶是幽暗森林,脚下是炼狱炎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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