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跳飞机(1)

作者:暗夜珍珠 阅读记录

书名:跳飞机

作者:暗夜珍珠

文案

那些年,蓝莺丹和汪端阳之间的纠葛。那些年,风凛凉所不知道的事情儿。

内容标签: 虐恋情深

搜索关键字:主角:蓝莺丹 ┃ 配角:汪端阳,风凛凉 ┃ 其它:

☆、第 1 章

“我喜欢你。莺丹。”大一入学的第一天,青梅竹马的他如是者对我道。他叫风凛凉,是我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

“凛凉,对不起,我只是拿你当朋友而已……我知道你说的‘喜欢’ 是哪种意思。我们是最好的朋友。至于恋爱上的那种意义的‘喜欢’,我一点也不喜欢你。所以,抱歉了。”而我,残忍地拒绝了他。

我叫蓝莺丹,是一个平凡而又文静的女孩子。根据祖辈留下的族谱,本应是“英”字辈的,但父亲嫌“英” 字太俗,所以改成了莺丹。从小,别人在没见到我之前,光看我的名字,所得到的印象,都觉得我像是一个古代山水画里的江南女子一样的人。娴静贤淑,斯文动人。

在见到我之后,他们一般都觉得我是一个内向、成熟的女孩子,在一堆同龄的活泼的女孩子面前,我总是显得特别安静,似个大人却不似一个热情可爱的小女孩。

我父亲家教很严,从小学到高中,都规定我不准谈恋爱,要升上到大学才可以喔。大人总是觉得我很乖,什么话都听,没有什么主见。而其实,我肯听话,只是没有遇到喜欢的人罢了。我有着自己的想法,不会让任何其他人去摆布。当我遇上了喜欢的人,我不但不会是一个被动的人,我还会主动出击,努力地争取。

从小到大,我都喜欢穿着素蓝色一系的衣服,净色,长袖,立圆领,加上雪妨的长裙,最好有三层以上。长发一部分束起一条马尾辫,一部分平放下来,这样看起来乖巧又斯文。我身材纯粹平胸,在同龄的女生里算是高的,瘦,看上去身形应该还算不错吧。兴趣是文学、书法、绘画,在旁人的眼中,是个不折不扣的文艺青年哩。性格中最不好的地方,——就是依赖吧!我总是对身边的人依赖欲太强,习惯在别人身上吸取温暖,接受不了他人的离开。

小时候,家里的爷爷去世了,我整整哭了一个月。家人都以为我太重情感,与过世的爷爷感情太过于深厚,却只有我知道,那是因为我接受不了带大过我的爷爷,永远从我的生命里消失。我害怕失去这份亲情,我哭是因为哭我自己,不是因为哭我爷爷。我其实十分之自私,我的感情,是为了满足我性格之中的软弱的一面,而远没有看上去那么伟大。

我最好的朋友,叫做风凛凉。和别人不同,作为一个女生,我最好的朋友不是同性闺蜜,而是一个异性。凛凉是男生,因为彼此的爸爸是认识的的缘故,我们在很小的时候认识了。我们一起长大,一起玩耍。十几年了。用一句老套一点的话来说,就是,说是世界上最了解对方的人,都不为过。

凛凉小时候冷得像一块冰一样,不爱说话,成天目无表情地坐着。自然也没有什么朋友,只有我跟他玩儿。“小凉” 是他的昵称,我经常这样子叫他。他其实长得很好看,蛮清秀。皮肤很白,眼睛很大,黑漆漆的瞳仁子,闪烁着光芒。头发有点长,呆毛垂下来挺可爱的,在快要遮住眼睛的时候被我残忍地强行剪掉了。(实则是怕被训导主任生气剪得更丑。)他经常穿着纯黑色的大衣外套,连衣帽边上有黑色羽毛。给人以一种幽森的感觉。神出鬼没。别人不知道,还以为他是“魔幻小说” 里那种提着黑色镰刀,从魔界来的死神呢。

这不是童话故事,并不是他一个孤僻的小孩被我这个小天使用爱心感化了他,融了他这块坚冰,最后感动人心,感动上天的剧情。不存在谁好谁坏的问题,他这个人性格就是这样。平时拒人于千里之外,但他跟关系好的人都知道他内在是一个好人,是一个很会关心别人、很会为人设想的好人。

高中的时候,有一次,凛凉帮我去了买饮料,我和一个学校里的女同学站在一块儿。女同学贼笑着问我:“这个是不是你的男朋友呀?”

“诶?”我一头雾水,“不是诶。”

“不是,他还会替你买饮料?”女同学一副不信的样子,瞪着我,“长这么帅,不是,还替你做牛做马?我刚才看他一身黑袍走过去的样子,好酷啊!这么高冷,在你面前,却能变得这么暖诶!”

“真的不是诶。”我说,“我也会替他买零食啊,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啊?我们是很好的朋友。已经认识了十几年了。”

“我不信我不信我不信!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她模仿琼瑶剧的狗血口吻,疯狂地追问我。从初中开始,我真的已经受够了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总是有人怀疑我跟小凉是一对男女情侣,少说也有十几个人了。她的逼问,令我百口莫辩。

我急了,就吼了一句:“你够了好不好?很烦诶!我都说了,风凛凉真的不是我的男朋友啦!!!!!!!!!!

忽然,一转过头,我看见凛凉干干地站在那里,饮料“呯嘭” 一声掉在地上。他目无表情,眼神没有焦距,好像灵魂出窍了一样。他刚才是听到我们的对话了吧,有什么令他受伤的话吗?

她那天的话,我回去深思了许久。她说凛凉帅,但他在我眼里就只有可爱。于是,我问了一个学姐。那个学姐说:当女生说一个男生可爱的时候,就是不喜欢他喽。当一个女生觉得一个男生很帅的时候,就是喜欢他了。你见,那些哈韩族,见到欧巴,是喊“好帅!”的多呢?还是“好可爱!”的多呢?怎么样,你有在你眼中帅到轰炸天上的男孩子吗?

我摇了摇头,说:没有耶!

我心想,这个世界上,真的会有男孩子帅炸天吗?太夸张了吧!哪怕是韩国欧巴,也是靠的整容手术而已吧!

或许,这个人终有一天会出现,他就是我最爱的男人了吧!

直至,大一第一天,风凛凉的告白令我真正知道——原来他喜欢我。

——从那个时候开始,就已经喜欢着我了。

从那天开始,我便回避起他来了。可以不见他,我都尽量不见他。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从前愈熟,现在就愈是尴尬。比如说,以前一些很亲密的话我都可以随便说出来,想牵的手随便牵,现在这些都不能做,我怕他会误会。我不能对他这么残忍,我不想给他假希望。毕竟,他是我一生的挚友啊。

原来,男女之间真的有一条线,这条线就是爱情之线。一旦触及了,情感就不再像之前那么纯粹,人也会彼此容易变得尴尬起来。

为了保住一个好朋友,则必须要疏离这一个好朋友。现实,就总是这么讽刺。

我拒绝了他。不是因为学业的问题,现在我已经是大学生了,父亲的规定已经结束了。不是因为我不想开展一段感情,事实上,我的心田非常需要爱情的滋润。我拒绝了他,理由很简单,——只是因为我不喜欢他而已。我对他,就只有友情。真的没有来情侣那种感觉,一点也没有。

事实上,大一的时候,有好几个男的追过我。但他们我都看不上,全部都直接给拒绝了。说实话,他们挫得太厉害了!光是风小凉都能秒杀他们!

就这样,过了一年。到了大二的时候,那个我由衷地、发自真心地,从第一眼起,就觉得他帅到上天的人终于出现了。

他是我这一辈子最爱的男人。

他的名字是汪端阳。

我第一次遇到他,是在大二九月份刚刚开学,“百团大战” 的时候。当时,我在想,我一整年大一基本上都是在学习,上课啊,看书啊,上上网,逛逛街,时间就这么过去了,挺闷的。不如加个什么社团玩玩吧,就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