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寻贼能吃,是吃了比自身大一倍的灵兽,还要再吃掉其全家,才勉强吃饱的那种能吃。】
第10章 你才是宠物!
有一个吃饭特香的饭搭子,祝南风自己都多吃了半碗米饭。
晚饭后纪寻又跑了出去,祝南风准备睡时,他才扛着一只四角狼鹿回来。
她检查了长一张狼脸却只有门齿和臼齿的角鹿,可怜的食草动物还在喘气,却吓的浑身发抖,挣扎都不敢。
晚饭已经吃过了,她决定让肉鹿再多活一夜,便用粗绳将它拴在了洞口。
拴好后,她还仔细检查了角鹿脖子上的伤口,虽已不再哗哗流血,可那四个血洞明显是大型动物咬出来的。
纪寻就算把嘴张到最大,也咬不出那样的伤口——难道是他从别的野兽那里抢来的?
祝南风转身回到山洞内室,从高中少年缩水回十二岁初中少年的纪寻,正裹着显得有些宽大的氅衣,倚墙站在她帐篷口。
“有事要说吗?”为了教他开口,即便他听不懂,她也会认真对他说话,甚至增加了自己的话量。
少年面无表情的盯着她,没有开口。
走到他跟前时,祝南风想开口再说点什么,却听到一阵咕噜噜声响。
她狐疑看向他肚子,便又听到了更响亮的咕噜声。
“……”初中男孩子长身体的时候,饭量都这么大的吗?
他晚上可是吃了超她三倍的食物啊。
“稍等。”
南风年芳25,过早体会了养一只建设银行的苦楚——
女孩子的饭量是吃饭,男孩子……是吃钱啊!
她拿出一袋面包,用保温杯给他冲泡了热牛奶。
纪寻便就地坐在她帐篷口,专注的啃起面包——面对食物,他态度一直很端正。
南风将装衣服和被单的小纸盒箱放在他身边,示意他坐在上面吃。
随即便转身将外袍挂在边上,再回头,她愕然发现纪寻手里的面包不见了。
披散着绿色长发的少年郎,正一边喝牛奶,一边仰头看她。
那眼神分明在说:太少了,没吃饱。
“……”
错估纪寻对夜宵需求量的祝南风又拿出两个面包。
他全吃掉后,总算从小纸箱上站起身。
呼出一口气,祝南风捋了下长发。
照绿毛崽这个吃法,加上她要耗费很多时间在异界探险,只怕存款很快就不够花了。
今天他给她的一块金子,换几千块钱,完全不经用。
回头还是得规划在地球旅游写稿,不然很快就要吃西北风了。
南风站在帐篷前犯愁,离开两步的纪寻突然顿住身形,他转头与她眼神对上,绿眸幽幽凝着她。
“?”她回神,朝他挑眉。
纪寻思索了下,目光朝着她身后崖壁上已经不那么闪亮的星芒望了望,随即朝她一扬手。
一个小东西划出一道暗芒,在她双手接捧后,落在了她掌心。
搓掉上面的赃物,她赫然发现,那竟是一颗鸡蛋大小,未经雕琢的玉石。
“!”
迎着太阳能灯看了看,这块玉的翠色虽不及帝王绿,却也透绿漂亮。
缺什么来什么!
纪寻简直可以有个外号叫‘及时雨’!
他是财神座前的散财童子吗?怎么藏了这么多值钱东西!
祝南风捏着玉石兴奋过了,再转头便见纪寻已回到母兽头骨边。
他一个恶龙投海,趴扑在了软弹的床铺上,伸长手臂抓住被子,翻身打了个滚。
吃饱饭很开心的样子,一点儿不因为刚送她一块玉而心疼难过。
祝南风想,如果小财神爷每吃一顿饭,都能掏出个金石头玉石头给她的话……她不仅不用再替钞票犯愁,只怕还能发财。
投食积极性成倍增加的她,决定明早多给小猪纪寻煎个蛋。
一定煎的两面焦黄,好吃到他咬舌头!
……
……
【异界生活第三日晨——
初次过风门时遇到的可怕怪兽再没出现,我几乎已经遗忘了它带给我的紧张感。】
南风在笔记本上写下这句话,便带着□□、望远镜和一把bb枪离开了山洞。
她穿着厚实的男式的裋褐,配马裤,和一双便于山路的长靴。
谨慎的走一段路,她便要停下看看指南针和时间,做一下记录。
山路难走,一公里的下山路,她走了近一个小时。
一公里外,她才开始偶尔看到动物——
之前足踏之地显然都是纪寻的地盘,一整段路她都没看到一只会叫的。
纪寻只怕是个非常强势霸道的‘领主’,一般食肉性动物圈地盘,并不驱赶领地内的食草动物,纪寻却似乎连老鼠兔子都不接纳。
祝南风这样做着推理,却没想到,或许并非纪寻不欢迎其他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