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法学会与你告别》作者:闻人可轻
文案:
颜值体力都爆表的特警队长偏偏栽在将自己抛弃又反追的小公主身上——原来我还是喜欢你,喜欢得要命!
自视甚高的千金大小姐梁深晚曾经放下所有的骄傲追上了学校的天之骄子周湳浦,却在风华正茂的年纪里听说自己被劈腿,虽然对方肤黑,平胸,发短,但奈不住别人近水楼台先得月,这口气咽不下去。
伤人不能伤自尊,梁深晚先周湳浦一步,昭告天下——是她先红杏出墙的,是她觉得玩腻了要移情别恋的。之后便一声不吭的出国留学,疗伤去了。
几年后,再遇,周湳浦将她从武装分子手上解救下来,她发现自己还是喜欢他喜欢的要命。
作者前言
2013年的夏天有幸认识了D小姐,D小姐有一个青梅竹马的男朋友H先生在我们那座城市里当武警。
那年夏天,我们那座城市举办了一次世界性的国际活动,H先生不可避免地要参与巡逻执勤。
D小姐是我暑期打工那家店子的店长,七夕节那天特意给我们那群单身狗放了半天假。都说了是单身狗自然不会去情侣们会去的地方,但假期只有半天也去不了什么特别的地方。沿着国际活动举办会用到的那条街瞎逛,于是在红绿灯十字路口撞见了令人感动不已的画面,并且狠狠地吃了一把狗粮。
平时看起来御姐范十足的D小姐一手拿冰镇可乐一手举着太阳伞放到正在站岗执勤的H先生的头顶。
呃,我很无聊,站在那里大概看了十多分钟,H先生身姿挺拔,标准的军人姿态,烈日当空站在那里一动不动。而我们的D小姐,从始至终一脸慈母笑,没有丝毫抱怨不说还乐在其中不能自拔。
D小姐做那些当然不是想表现自己有多圣母,只是单纯地觉得,那种节日H先生不能陪她,那她就陪他,即便只是站在一起。
你以为这样就完了?
不,我们的D小姐不是本地人,这座城市也并非H先生的家乡,换句话来说,我能认识D小姐完全是因为爱情,哦,不是我跟她的爱情,是D小姐和H先生的爱情。
D小姐算是现代版千里寻夫的主人公了,跟着H先生的一路上没少吃苦,可她依旧觉得自己很幸福。比如说H先生会在巡逻的时候专门多走几步来到我们店子前面朝正在跟他打招呼的D小姐微笑,D小姐经过他的单位如果正遇到他在门口站岗,H先生身体一定会一动不动,但眼珠可能要随着D小姐转个180度了……
不是什么很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也不是会被后世传颂的佳话篇章,可我却一直都记得,D小姐跟我说的那些话。她说恋爱的对象如果是当兵的男生,一开始就要做好自己付出更多的准备,节假日不会有惊喜甚至没有陪伴,灯泡要自己换,电影要一个人看,有时候也会觉得委屈和辛苦,可是想想那个人是他啊,其他的也就是不重要了。
她说得风轻云淡,可是我听得却怪不是滋味的,我知道H先生心里一定也是如此。
想到一首歌,里面是这么唱的——你不扛枪我不扛枪,谁来保卫咱妈妈谁来保卫她……你不站岗我不站岗,谁来保卫咱祖国谁来保卫家……
很直白的诉说,却精准无误地表达了军人铁骨铮铮之下柔软又温情的心吧。
我对军人有过无限想象,也曾经无比憧憬过,恰好上一个故事写完之后,若若姐建议我可以写和军人有关的题材,心里很激动,甚至大纲一个晚上就写好了,但是在写作的过程当中,却遇到了一句两句话说不清楚的艰难。
一次次和若若姐讨论情节,一次次地修改,一次次地推翻重来,真的是非常非常非常感谢若若姐的耐心指导。
最后一次交稿,不知道为什么,跟男女主之间好像产生了一种微妙的感情,总觉得和他们纠缠那么久的不是故事里的那些配角,而是我。
不管怎么说都是第一次尝试这种还算是比较热血的题材吧,自己对军人的那份崇敬啊,可能只是表达出了一点点,不过能有机会将心中想了很久的东西拿出来,我算是幸运的了。
那么,感谢你看到,我们下一个故事再见吧!
闻人可轻
第一章 求婚
四月十七这个日子。梁深晚很不喜欢。
夜深寒重。华城西南隅的洛家。灯火通明。灯影顺着玻璃门窗溜到院子里的草坪上。泛光的草色迷迷蒙蒙的。好像在预示这场雨会下很久。
屋内,大厅,人影晃动。小孩子们穿梭在桌椅墙柱之间。欢闹嬉笑的声音盖住了二楼微微的叹气。
“很无聊吧?”洛长白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梁深晚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