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怎么一个人都没有?”年岁较轻的士兵挠挠头,小声嘀咕着。他的腹中早已唱响空城计,本来还想进了镇子好歹也要饱食一顿,没想到眼前却是这种情况,着实令人沮丧。
杨廷皱着眉头,声音沉重:“这里的人都逃难去了,即使有留下的,也紧锁着大门躲在屋里,没人会出来。”
“将军。”另一个老成一点的士兵皱眉问道,“这才刚到祁州边上,就已经只剩座空城……再往前,只怕是更没人了……”
杨廷目光沉痛,看了那个士兵一眼,点头道:“不错。”
“将军……既然这里都没人了,到处都剩一座座空城,那我们还要守城吗……守城,还有必要吗?”年轻的士兵问道。
这个问题问得有些幼稚,显然这一个年轻的士兵还有些稚嫩,并不明白他们当兵作战的意义。杨廷没有怪他不懂事,敛目看着前方,沉声道:“有必要。因为这里是我们季国的领土,即使只是一座空城,也不能让敌人夺去!只要我们守住城池,打退敌军,那些流亡的百姓总有一天会回来,因为这里是他们的家乡。作为大季的军人,作为保家卫国的战士,如果我们连百姓的家园故土都守不住,不能让他们生活安稳,平安喜乐,那是我们的耻辱。”
年轻的士兵脸红了,站直身子,望向杨廷的目光更加敬重。以前当他还在民兵营里做一名普通士兵的时候,就听说过杨廷杨少将的鼎鼎大名,就和所有普通士兵一样,在他们心里,杨廷将军是每一个热血男儿崇拜的对象,都想象着有朝一日能够和杨将军一样披甲带.枪,驰骋沙场。那样的英姿,那样的豪迈,多么神气!只是没想到,有朝一日他真的能见到传说中的杨将军,虽然和他想象中的虬髯威猛大汉的形象差别较大,但是随着时间潜默推移,杨将军在他心目中的形象越发高大。
“将军!我明白了!当战士就要不畏生死,为了大季国,为了季国百姓,即使抛头颅洒热血也在所不惜!好男儿就要征战疆场,马革裹尸,如此方显英雄气概!”士兵满脸激动地望着杨廷,两眼目光炯炯有神,年轻的脸庞朝气蓬勃。
杨廷看着他皱皱眉头,抬手拍拍他的肩膀,没有再多说什么。
一条大街走到头,也没看到人影,沿街店铺都关了,上紧门板,挡得死死的,吃饭的铺子也不开,住宿的客栈更找不到一家开门。然而三人转过弯,却看到迎面一家车马行还开着,不大的场子里挤挤挨挨聚集三五十匹马,一个蓝衣中年男子正在那里分撒草料。
想必这车马行干的是贩卖马匹的生意,兵荒马乱的时候,逃难的流民买马的也多,虽然做生意危险了点,但他们赚钱也多。三人看着不由得眼前一亮,脚下加快步伐。
“三位客官,这是从哪里来?可是要买马?”那个蓝衣汉子直起身,打量来人。
杨廷当先走进去,看看那些正在吃草的马,一个个体长匀称,虽算不上膘肥体健,却也不错。拱手对那人一礼,杨廷道:“这位店家,我们从中原来,正要往北边赶路……不知这些马是什么价钱?”
杨廷说着又瞟瞟那些马,心里估算着钱够不够,毕竟事出紧急,身上并没有多少银钱。
那蓝衣汉子看到他瞄着那些马,便道:“不瞒这位客官,这些马已经有人定下了,一会儿就来领。您要是想买马就去后院看看吧,不过现在兵荒马乱的,好马早卖没了,只剩几匹驽马。虽然不是什么好马,但是四条腿跑起来总比两条腿要快些,您说是不?您要是想要我就给您便宜点,早卖出去我也早点脱手,过不几天那些野蛮人就要打过来,这里待不下去,我也该关门了。”
“有人定了?”杨廷有些惊讶,“什么人定的?”
看着眼前这些马,少说也有四十几匹,什么人会一下定这么多马?难道是军队里定的?但是军队里的马匹都是后备营统一配备的,没有道理单独买马。难道是流民逃难跑路用的?可是谁家会有那么大派头,买上四十多匹马跑路?
“这个在下也不是很清楚,定马的是一个后生,说是邻村的一起买的马。”蓝衣汉子解释道。
杨廷点点头,也顾不上多想,心下还惦记着雁沙关那边的情况,想要早点赶过去,于是便跟着店家去后院。挑选三匹还算粗壮的马,每匹八钱银子,他又用剩下的银子跟店家买了些干粮,三人简单吃了点饭,便又匆匆赶路。
马蹄疾驰,溅起一地泥浆冰雪,三人紧裹着斗篷,顶着冷风打马飞奔,不一会儿就消失在茫茫的前路上。
随着他们渐渐走远,消失于视线以外,后面路上又响起一阵轻快的马蹄声。只见满地泥泞的雪地上奔来四五骑年轻男子,他们都是一身革衣打扮。当先一人骑一匹枣红色高头大马,身形健美,纤腿修长,嫩白的皮肤容貌俊俏,一双乌亮亮的大眼睛眼神颇为妖娆,看起来竟有些女气的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