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管你写没写报告,古以笙……”凌芊闭上眼,“我们分手。”
“不要。”
“我受不了这种状态,一定要分手,如果你不想我进精神病院。”
“不要。”
凌芊睁开眼,泪水就狂涌出来,“为什么不要?我说了,我跟你在一起很难受,每天惶惶不可终日,我不想再这样担惊受怕,我想一个人!”
“不要。”
“我不管你要不要,反正我要分手!”凌芊的声音颤抖着,“古以笙,就当可怜我,我们分开吧……就算这次是误会,可是我却痛苦得几乎要死去,然而又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我没办法忍受再一次这样的痛苦,人,都是有极限的。”
“我说,不要。”
凌芊捂着半边脸,泣不成声,“我挂了……以后我们就是平行线,永不再相交。”说完,她狠心挂掉电话,拔下号码卡,今后,这个号码在世界上永远消失,而她,在古以笙的生命里永远消失。
她,或许注定要孤独一辈子。长痛不如短痛,谈恋爱是凌迟一样的痛,而分手是腰斩一样的痛,一种是通过长时间折磨你而让你千疮百孔而死,一种是一刀劈下而让你痛不到一秒就死去。她,选择了后者,并且,她不想第三次选择前者。
凌芊握着古以笙临走前送自己的水晶挂饰,放声大哭。古以笙,我不知道我们之间是谁背叛了谁,我愿意在分手之后相信你是清白的,这样让我好过一点,因为我没有被你背叛,是我自己放弃的。我是懦夫,我是逃兵,我终于输在未知的未来前面。
祝你幸福,古以笙。
几乎是以最快的速度,凌芊退了房,收拾好一切东西,像个逃兵一样回到Z城。面对父母的质问,她不得不说出自己和古以笙分手的事实,然而却一直不肯说原因。她不想呆在家里,手续没办好的日子,她成天出去逛着,漫无目的,却怎么也不会迷路。这个城市她太过熟悉,连街头小贩的叫卖声都已熟记在她的心里。
她跑到公园里去,看见一对对情侣忙着照相,有时还kiss一下,女孩一脸娇羞,表情里尽是幸福。幸福的保质期有多久?凌芊想。
每天睡觉前,她都会哭,想起古以笙那一声声坚定的“不要”,她都在怨恨命运的不公。她为什么变成一个这样的人?直到现在,凌芊还是不能确定古以笙那天晚上是不是在跟韩芸菲偷情,她希望不是,然而她和古以笙都拿不出证据。可疑的迹象实在太多,现在已经无法查证了,这是一个千古之迷,除非当时有人拍下现场录象。她并不想伤害古以笙,而且她不想伤害任何人。可是,不想伤害别人的人却选择伤害,因为在两个人的爱情中,双方的付出不可能平等,更何况,世界上没有两个人的爱情,只有一个人战胜另一个人而得到某个人的青睐,那么,至少有一个人会受伤。
艰苦地等待了一个月,手续总算办了下来,凌芊踏上了独自去美国的路。在候机厅的时候,她多么希望古以笙能忽然出现,将她留下,可是,生活不是拍偶像剧,古以笙不是男主角,所以,直到飞机起飞,古以笙还是没有出现。也许,他在尝试将她忘记。
这世界上的事,越是想忘记,就越不会忘记。
在一个意识形态与中国完全不同的国家开始新生活并不是件容易的事,黑人和外国人并不像美国自己宣扬得那么平等,歧视总是难以避免。凌芊在街头偶尔会发现一些歧视的目光投注在自己身上,倒是街头卖艺的黑人歌手总是以热情而友好的手势吸引外国人的目光。在新鲜感过去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一种游子的空虚和惆怅。
凌芊租了一间很小的房间,房东是个死了丈夫的亚裔老太,为人尖酸刻薄,斤斤计较,一分钱都不放过的那种。小说仍旧在写着,继《嗨,医生!》之后,凌芊于前几个月出版了新小说《石头记》,这可不是有意模仿曹雪芹,而是写一男一女因争买一块三生石而相识,不想那块三生石却给他们带来无限麻烦的故事,书中男主角有点古以笙的影子,因为凌芊在创作《石头记》的时候还和古以笙在一起。在异国他乡的生活给凌芊新的灵感,她着手写一个关于女房客和男房东的故事,和以前有所不同的是,她第一次尝试了姐弟恋的情节,没想到写得还算顺利,编辑对前两章的评价还不错。
她教的中文班聚集了各种各样的人,有大学中文专业的学生,有对中文感兴趣的家庭主妇,还有几个叛逆的中学生。一开始,他们之间配合地很是困难,凌芊对美式英语相当听不惯,有时候还得靠那几个大学生翻译,但几个月以后,凌芊耳濡目染的,自己原本英式口语都变成了美式口语,她自己郁闷不已。
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会从行李中拿出她与古以笙为数不多几张照片,带着淡淡的哀愁,抚摸照片上自己的笑颜,还有古以笙微笑的脸庞。只有在这个时候,她才会摘下“坚强中国人”的面具,露出脆弱的表情。非常吃不惯美国的东西,生冷的沙拉和血淋淋的牛ròu,要不就是两块面包中间夹一块油炸的鸡ròu。汉堡是凌芊以前最喜欢吃的东西,现在却成了最恶心的东西,见了麦当劳就想吐,再也没有在中国时吃麦当劳的小小兴奋。凌芊不知道自己吃了二十几年的中餐为什么一点也不腻,才吃了几个月的西餐就腻得不行。她回想自己和古以笙坐在街边吃麦当劳的情景,那时是多么的轻松惬意——人生若只如初见,那一刻如果能永恒,那该有多好。算算时间,古以笙应该就快从瑞士回国了,以前自己是多么希望这一天的到来,可是现在,古以笙回不回国,跟她再没有关系了。
分开之后,就只有这么点好处,那就是,你再也不用为他担心。
被中午的汉堡恶心得几乎想吐的凌芊不仅怀念妈妈的西红柿炒鸡蛋和爸爸的红烧牛排,还怀念起古以笙为她做的一道道美味菜肴。她的手下意识地握着绿色的水晶坠子,暖暖的,让她仿佛能感受到以前古以笙望着自己时那平和而清澈的目光,只是以后他不知道会用这目光去看着谁。
在美国呆了一年之后,凌芊忽然就交上了桃花运。表姑父公司的一个同事在参加生日宴会的时候认识了凌芊,接着就对凌芊站开了猛烈的攻势,这个有法国血统的三十岁男人同样具有法国人的浪漫,一天一束红色玫瑰和粉红情书,把凌芊搞得哭笑不得。她对那个男人没什么感觉,主要是闻不惯他身上的古龙水味,身上香喷喷的男人,让凌芊感觉很不安全,她似乎比较喜欢衣服上只有淡淡洗衣粉味的人。圣诞节晚上,呆在家里也没有什么意思的凌芊答应和他去约会,当然只是想去吃一顿免费的晚餐。谁知约会的末尾,凌芊被他掏出的安全套吓得半死,用中文骂他是流氓无耻下流。作为回应,那个本来风度翩翩的男人居然翻脸骂她是“虚伪的贱人,没人要的老处女”,甚至还说像她这样的女人,“能倒尽所有男人的胃口”。
她垂头丧气回到家里,关了门,靠在门后。早应该知道在美国这种国家,性的开放是随处可见的,然而她还算是一个思想挺保守的人,即使在这里呆了一年多,还是无法接受这种观念。“能倒尽所有男人的胃口”——没想到那个杂种居然能把自己形容得这么贴切,凌芊低声笑起来,眼泪流下两行,她从来就是个倒胃口的人,所以没人要,所以得不到爱情!哪个男人想要她这么个别扭的女人?袁行剑离开她是正确的,她离开古以笙等于是拯救了他后半辈子的幸福。
“小凌子,这半个月的水电费该付了!”房东太太大力敲着门,嗓门大得出奇,仿佛要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凌芊还没交水电费一样。
“等一下!”凌芊翻着钱包,掏出五十美元,开了门,“给——”
房东太太瞥了一眼,“一共是五十美元二十美分!”
凌芊在几张钞票里翻找了一会儿,发现此时钱包里最小面额的钞票是十美元。“我没有零钱。”她用抱歉的目光看着房东太太,“下个半月的时候我再补……”
“五十美元二十美分。”房东太太面带微笑,要钱的手还伸在那里,好像不得到那二十美分就永远收不回去一样。
凌芊和她对视了一下,又在钱包里翻了很久,可是一无所获,她只好回身去房间里转了一圈,在昨天穿的牛仔裤的口袋里翻了又翻,终于找出一个一美元的硬币。她捏着那个硬币,把它放在房东太太的手心里。
房东太太这才把手收了回去,楼梯间昏黄的灯光照着她的满脸横ròu,“下个月少算八十美分。”她说着,就带着那五十一美元准备下了楼。
“找我钱。”凌芊满脸不高兴地找茬,凭什么房东就可以拿了钱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