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暮握住我的手,笑着道:“臣遵命,郡主殿下。臣保证,以后心里、眼里,都只有殿下一人。”
我满意了,轻哼一声,“这还差不多!”
沈暮不再说话,他亲了亲我的额头,脱了我的外衣。
他还要拖我亵衣时,我拦住了他。
嬷嬷说过,作为娘子,必须得伺候相公,千万不可让相公自己动手。
“宫里的嬷嬷说,今夜得做娘子的伺候相公,所以得我来!”
沈暮一脸意外地看着我,停了手,任由我动作。
我将他衣服脱了,之后便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郡主殿下怎么不动了?”沈暮揶揄地看着我。
我被他看得不好意思,进而恼羞成怒,把衣服往他身上一扔,“嬷嬷说这个时候,做娘子的只需要听相公的话就可以了!”
我看着沈暮大笑,笑得整个人都颤抖起来。
我哼一声,滚到床的最里面,闭上眼睛准备不理他睡了。
沈暮却靠过来,把下巴搁在我的头上,轻声道:“那接下来,郡主殿下可得好好听臣的话了。”
作者有话要说:短篇,be,缘更
☆、沈暮
永安九年,乌桓两载未来京朝贡,帝使大将军暮往之,以探缘由,七月余,归。
——《大和史》载
乌桓在大和西北,大漠戈壁,风光无限,同大和接壤,是一处沙漠绿洲。
同大和来往的各个使国,都要经过乌桓。
我受帝命出使乌桓,沿途所历之景与大和颇为不同,翱翔的大雁,奔腾的骏马,湛蓝的天空,还有——
一个特别的公主。
我在路上奔行数月,终于到了乌桓。
乌桓王派臣子在王城门口等候,一道来接的,还有乌桓的王子奚阳。
奚阳带着一堆人马,十分热情,见我们来,往前迎了好长路程。
来之前我便知道,乌桓人直接热情,若是信任你,愿意将性命都交付于你。
丁点儿也不像两岁未朝贡大和的模样。
乌桓的规矩似不同于大和,身为乌桓国唯一的王子,奚阳不必守乌桓的规矩,可以肆意生长。
可大和的太子必须遵循礼义教化,不可行差踏错,否则便是德行有亏,不配担太子之位。
这或许也是因着乌桓王族并没有什么规矩,而大和规矩颇多。
奚阳可以同乌桓的寻常百姓聊家常,也可以同草原其他部落一较高下。他的身上没有身为乌桓王子的架子,乌桓的百姓似乎也不拿他当个王子。
在乌桓,来往中西各地的商人颇多,但奚阳在集市里走一遭,能认出集市里的大多数商贩,还能说出对方多久未曾来过了。
我来乌桓三日,乌桓王遣奚阳作陪,他带我去草原上猎雁,他箭术极好,蒙住眼睛也能射中高空飞翔的大雁。
我大和的世家子弟,也从小练习射御术,我更是个中翘楚,但同奚阳比起来,却是不值一提的家伙。
奚阳撤了弓箭,骑在马上弯腰拾起射中的雁,说:“我有个妹妹,箭术比我还好。”
提起这个妹妹,他的眼睛里满是宠溺和骄傲,像是爱极了这个妹妹。
“是乌桓的公主?”
奚阳一脸“当然”地点点头。
我十分惊讶于这个乌桓的公主。
大和的女子,向来是待在闺中学习女红的,没有几个会去练习骑马箭术这一类。
奚阳的骑术和箭术已然是极好的,若是这个乌桓的公主箭术比他还要好——
我实在是无法想象,这竟然是个女子。
“那这几日为何不曾见公主?”
我来乌桓已有三日,却未曾见过她一眼。
奚阳爽朗一笑,笑得如同这大漠烈阳一般,“我这个妹妹极招人喜欢,太翁派人将她接去小住了,算算日子,没几日该回来了。”
“她叫奚朝,你多留两日,就能见着她了。”他扭头看着我,笑着道,“你见着了,一定也会喜欢她的。”
他说得如此肯定,说得我对这奚朝生出了一股兴趣。
“奚朝?”
乌桓的公主和王子的名字,合在一起便是——朝阳。
他解释道:“正是,她是朝,我是阳,大父说,是希望我们同大漠上每日清晨升起的太阳一样,永远都怀抱希望。”
乌桓的王想来极爱这两个孩子,将他们比喻成初生的日头,永怀生机,永怀希望。
只是——
“可你为兄长,为何不是你取‘朝’字?”
奚阳一挥手,面露无奈,“原是我为‘朝’,阿朝为‘阳’,可她嫌‘奚阳’不像是个姑娘名,硬是要同我换,无论阿爹阿娘如何劝,就是想换。我同阿爹阿娘拿她没办法,只好依了她的意思,换了过来。”
“乌桓……”我忍不住想问,“可以随意更换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