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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很好养活(1)

作者:pp杰 阅读记录

《在下很好养活》作者:pp杰

文案:

有一天,江湖第一有钱家的公子买了一个乞丐回来——

其实我很好养活的,给我用不完的钱,输不完的银子,调戏不完的少女……仅此足矣。

ps:清纯小白攻VS老不正经受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商战 经商

搜索关键字:主角:端木(受),西药(攻) ┃ 配角:东里十,盛虚,端字砚,盛算,奉召筠,奉北玦,泠翩婓,云盼凨, ┃ 其它:穿越,经商,江湖,计谋

一句话简介:男孩子太单纯是娶不到媳妇儿的

立意:爱可以自私,却不可无私。

☆、第一章 倒霉蛋选择

汤寺是个只会在家写小说的逗比青年,然而这行不好混,同时起步的行家都出书签影视剧了,他的书改了一遍又一遍,十年的时间,没有写好一本书。最近,他有一本新的小说写到了高潮,花了一年的汗血,这次的故事情节是他最满意的,相信一定能大火特火,他就要成为今年最火的作家……

然后……他死了。死因是,一个月吃方便面,含铅过多而亡的。

老子特么死得忒随意了些,哥还有宏伟的事业没完成,怎么能死在方便面的毒手上。

汤寺一生老老实实,不偷不抢,任劳任怨,垃圾分类,爱护环境,尊老爱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坚守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个兢兢业业的二逼青年。对没啥社会奉献,也没啥破坏,唯一的优点,是会编造故事。跟他会面的大胡子阎王,居然是他的书迷。叶扶尘刚见到阎王的时候,他手里捧着一沓纸,津津有味的看着,见到汤寺来了,阎王把那一沓纸放置一边,摸着自己的大胡子,眼睛眯眯的看着他。“你的书稿子,我看了,挺不错的故事,可惜了,没写完就死翘翘了。”

汤寺也有同感,忽提出一个意见:“要不,你放我回去?”

大胡子阎王摇摇头,“放你回去玩诈尸啊!你家人已经把你安葬了入土了,我现在放你回去,你还得被闷死在棺材里,你又死翘翘了,我还得差助理再次把你带下来。多此一举嘛!”大胡子阎王拿起被放置一边的那一沓纸,“老实跟你说吧,我关注你很久了,你这本书开始写的时候,我就是开始看。我这做阎王的,有个少不了的职责,就是在夜里查看人类的生活,你喜欢在夜间写文,我有一次刚好撞见。”

他紧紧的抱住自己,“咦~变态,你窥视我。等等,我洗澡的时候,你是不也……”

大胡子阎王咳了咳,“咱们就开门见山吧,小汤,我这样叫你没问题吧,你不反对就是没意见了。看在我喜欢你写的书的份上,我给你一个特权,你随意选一户人家投胎,怎么样,对你好吧!”

“哪家都可以?”汤寺迟疑道。

“你想当谁的儿子都可以,就是当不了我的儿子。”

当阎王的儿子,那还能是人吗?选择投胎,是中奖都中不来的,他的上辈子倒霉到死,梦想用写小说改变他的人生,后来是彻彻底底的失败,他的人生,没必要重复一遍,多没意思。投到一个有钱人家,享受锦衣玉食的生活,听起来不错,伸手就有钱,展怀就有美女,神仙的日子莫过于此。但是,这些在汤寺的心中,真特么无聊。他自认自己是个有追求的作家,思想丰富,物质的社会丝毫不能满足他的追求,活在那样一个现代社会,真特么没意思。汤寺突发奇想,“我要……我要进我写的《算机》里面的社会,是你说什么都可以的,我要穿书,你别说你办不到啊!”这本书是他写的,里面的社会是他安排的,所有的事情他最清楚不过,任何的安排他了如指掌,在里面,他就是那个世界的主宰啊,他终于能摆脱装逼二货闷骚青年的标签,进化成王了,嘿嘿,想想就特么的高兴。

大胡子阎王从怀里掏出一本精装封面的书,封面上是叶扶尘写的小说的那本书名————《算机》,这一本书,汤寺还未写完,夜里凌晨,他更新到此书的高潮,吃了一口泡好的方便面,接着就翘辫子了,被带到了大胡子阎王面前。汤寺写的都是手稿,哪会是阎王手中的那本精装封面的书。

“这不是我写的吧!”以作家的第一直觉来看,“谁?哪个王八羔子盗我的书,给钱了吗?”

阎王:“我写的。”

书是一个作家的命,作为称职的作家,他的火爆脾气上来了,管他是阎王,照样指着他鼻子破口大骂:“王八蛋,盗我的书名,你给钱了没?”

“别急躁,年轻人,听我说。这是我给你安排的下辈子,你在写的时候,我早已知晓你时日无多,肯定完成不了,故而我替你完成了你书中的结局……咳,有点小改动。这样,你就投胎到这里吧,你想变成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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