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笙并不介意他的身份,就凭刚才去医院这件事,这个男人,人品还是靠上的。
回来的路上还在考虑放弃的事情,现在想想,这么一个极品男人,放弃了多可惜。
裴执没说话,撩起眼皮看了她一眼,眼里的情绪不言而喻:为什么抱你你自己心里没数吗?
他一个大男人,也不和小姑娘起这口舌之争,见她精神不错,说道:“既然你没事,那我就走了。”
说完还真就扭头就走,毫不留恋。
林语笙看着他的背影,脸上的表情渐渐收了,如果说一开始看上的只是裴执的脸,那么这时候,就在脸的基础上,又多了些东西。
她转身开门,回了家。
裴执是走楼梯下去的,也就三楼,犯不着再等电梯。他出门随手拦了一辆车,上车的时候手机响了。
“裴先生,裴总让您晚上回家吃饭,您看……”
“知道了。”
裴执没什么情绪地回了一句,利落地挂了电话。
手上似乎还停留着刚才抱林语笙时的触感,他第一次抱小姑娘,准确说,是第一次抱一个人,也不知道平时都吃的什么,这么轻,她挣扎着要下去的时候,那点力气,跟小猫似的,腰可真细,有种他一只手就能揽住的错觉。
就是性格,和以前比,变了太多了,像是换了一个人。
也是,这么多年了,和以前不一样,很正常。
……
林语笙这脚伤,说重不重,说轻吧,但到底是伤在脚上,比较影响走路。
她是娇小姐,不是真社畜。即便是喜欢这个工作,也不会真的委屈自己带伤上班。至于孙燕怎么样,项目怎么样,那也和她没关系。
她理所当然地请了三天的假,躺在家里休息。
请完假还又给唐翊打电话,说不方便把车送回去,让他找人过来把车开走。
做完这一切,她才把手机放下,看着天花板发呆。
从小到大,没人管过她,妈妈不要她了,林开诚没时间。
她高中的时候,有一次半夜发烧,给林开诚打电话,一个女人接了电话,不等她说话就不耐烦地说了一句:“别打了!大半夜的,让不让人睡觉了。”
后来她就尽量不让自己生病了。
脚踝那里还有痛感,她回想起今天裴执捏她脚的时候的力度,抱她的样子,紧抿的唇线,还有那双始终都很克制的手,她觉得,自己好像不止是喜欢那张脸。
拜脚伤所赐,林语笙可算是消停了两天,也就是因为裴执当时及时帮她冷敷,再加上伤的不重,脚恢复得还挺快。
她躺在沙发上,受伤的那只脚搭在沙发背上,手里拿着手机跟朋友发信息:“琪琪,我看上一个人,这怎么追啊。”
丁琪和唐翊一样,是林语笙发小,从小一起长大的交情,无话不说。消息发出去不到一分钟,丁琪电话就打回来了。
“你看上谁了?哪家的?多大了?”丁琪查户口似的。
“就是一个普通人。”林语笙晃了晃没受伤的脚,补了一句:“长得很好看的普通人。和咱们不一样,不是哪家的。”
丁琪的声音一下就提高了:“你可别说是个穷小子。”
“穷怎么了。”林语笙看着自己的指甲:“别岔开话题,这人挺难追的,有什么办法没。”
丁琪停顿了一会儿,像是在思考,过了几秒说道:“送东西吧,唐翊那几个朋友,不都爱送东西吗?”
我怎么没想到!
林语笙坐起来,刚要说话,手机嘟嘟响了两声,她也没看是谁,说道:“行了,这事儿成了我好好谢你,有电话过来。我接一下。”
说完就接了这个现在打过来的电话,刚接她就恨不得反手给挂了。
“笙笙啊,我是你安姨。”女人的声音带着不怎么真诚的笑:“明天晚上回家吃顿饭?”
安雪兰就是林开诚给她娶的后妈,林开诚没离婚之前就和她有联系,林语笙十分不喜欢她,总觉得是她破坏了自己的家庭。
林语笙声音冷了几个度:“我活这么大,不缺你们这一顿饭。你们一家人吃就行了,我不过去了。”
安雪兰像是早就知道她会拒绝,想好了措辞说道:“你哥要回来了,估计还没来得及和你说。你明天,回来一趟?”
果不其然,林语笙这边安静几秒,说道:“知道了。”
林砚是她亲哥,一个爹妈那种亲哥,比她大了四岁。这家人她不稀罕,亲哥她还是要的。兄妹俩虽然接触不多,但是林砚还是很疼她的。
这边电话挂完不到五分钟,林砚的电话就过来了。
“有个项目要处理,我明天回国。你如果不想回家就别回了,我忙完去找你。”林砚自小就成熟稳重,说话也很温柔,对着亲妹妹,更是有耐心。知道林语笙不喜欢那个家,也不委屈她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