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杜茯苓不说话,他站在隔着铁栏杆一步之遥的地方定定地站着,像是根本听不见沈曦说话似的,而沈曦在唤了他几声没有得到回应之后,竟猛然间从座位上做了起来,接着从栏杆里伸出手,接着一把拎着杜茯苓的衣领子把他拖到了面前。
“沈曦!!你想干什么!!”
一直在一边看着的警察见状瞬间拔出了腰间的枪,沈曦见状笑了起来,掐着杜茯苓的脖子,看他脸色惨白地望着自己,眼睛都是眼泪,他忍不住皱起眉头,抬手拍了拍杜茯苓的脸颊。
“哭什么哭!我这不是还没死吗?!从今以后,你就只有你自己了!你的后半辈子过得好不好!只有靠你自己!给我记着,就算是被人踩到泥里,也不要学舅舅,学你爹妈去做坏事!要争气!要争气!你听见没有!”
“……”
沈曦说到最后声音都几乎嘶哑了,杜茯苓怔怔地看着他,眼看着他被两个警察拖着走进了另一边的一间小的审讯室,好半响,都没有回过神来。
“你跟我们出来吧,你家人的情况我想你大概也是知道的,因为你未满十四岁,其实这些成年人的事我们本不该打扰你的,但是鉴于沈曦执意提出要我们放他和你见面,我们这才……”
一边走一边说着,杜茯苓跟着一个长相严肃的老警官在审讯室里呆了很久,他知道了自己的亲人究竟都犯了些什么罪,他们即将面临着什么样的刑罚,而对于他来说,今天过后,他失去的不仅仅将是他全部的亲人,还有他曾经所拥有的一切。而他偏偏也知道,他的亲人是罪有应得,他们所遭受的一切都是他们曾施加于别人身上的痛苦,怪不了任何人。
从公安局出来的时候,外面下着雨,杜茯苓拒绝了那两个接他过来的警察想要送他回去的好意,一个人几乎是精神恍惚地从那个对他来说有些过分残酷的地方走了出来。
我该去哪儿呢……我还能去哪儿呢?
他呆呆地看着面前的马路,一时间竟觉得天地之大,没有他的容身之所。那些非法房产已经被查封,学校那边他暂时也不想回去。除了父母和唯一的舅舅,他没有愿意接纳他的亲戚,也没有任何可以在此刻为他挡出头顶一片天空的人。
“旺旺旺!”
一阵狗叫声在耳边响起,杜茯苓回过神,眨了眨酸涩的眼睛,脚边正蜷缩着一只通体黑色的大狼狗,而他的头顶,此时正撑着一把翠绿色的,满是小花的雨伞。
“下雨了,回家吧。”
……家?
第30章
“沈曦,出来,有人要见你。”
“……恩。”
脚链拖在地上发出沉重的声音,沈曦顶着个新剃的光头,身着一身灰色的囚衣缓缓步行在昏暗的囚室中,周围是一排排生锈的铁栏杆和深不见底的走廊。
“大老板。”
会客室外坐着他多年雇佣的律师老王,沈曦缓缓踱步着走到玻璃的另一边坐下,拿起墙上的电话凑到了耳边。
“怎么样了?”
“对不住……大老板。”
“那我姐呢?”
“……”
老王的神情有些难受,他欲言又止地看了眼面前面容还很年轻的男人,过了好半响才开口道,
“这次是真的败了,是我对不住你……当初是你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了我,给我女儿补上了救命钱……而现在我却连你和杨总的命都保不住……大老板……”
“没事,这本来就是我自己活该,怨不得别人。”
闻言大笑了起来,沈曦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光脑袋,透过玻璃眯起眼睛打量了一下这个明显不太合适他的发型。
“这发型真是丑毙了……还好老子快死了,要不对着这个头在牢里待一辈子,我还不如死了一了百了呢。”
“大老板……”
“行了,老王,你尽力了。离开了我和我姐,你才算是走上了正道。我当初帮你是因为我知道你是个实在人,而且是个实在的聪明人。这么多年,你在我手下帮忙,我没让你经手过一点那些我手下的脏事,一是因为我沈曦从不用拖家带口的人,二是我从不愿沾染那些真正的好人。”
说到这儿,沈曦往椅子上一倒,像是想起什么有趣的事似的勾了勾嘴角,接着开口道,
“我这一倒,现在外面的天都变了吧?你是我的老伙计了,我那个软乎乎的侄子你有空就替我去看看,记着,不用去刻意地帮他,也不要把他接到身边照顾……要是他有什么麻烦了,你可以暗地里帮帮他,但是别让他发现你的存在。如果有一天他成了和我一样的坏胚子,那也不要手下留情……早一点收拾了,也算是给社会做出一点贡献了……”
交代完这些,沈曦便挂上了手里的通话器,那边的老王激动地站起来,明显还想和他说点什么,而沈曦只是停直着腰板,微笑着冲他招招手道,
“下辈子见了,老伙计。”
……
沈曦的童年止于八岁,因为那一年,他的爹妈一前一后死于恶疾。
痨病,乳腺癌。在当时贫穷的农村,得了这两种病无异于死路一条,而还未等一片茫然的沈曦从葬礼上的哀哀哭泣中缓过神来,他和他的亲姐姐就被自己的亲姑姑各自以八百块钱的价格卖给了当地的人贩子。
“薛大姐!你就把这两个孩子带走吧!女娃娃十岁了,正好是会下地干活的年纪!再拾掇两年就可以嫁人了。男娃也才八岁,什么都不懂,买过去做儿子也正合适不是?”
“我瞧瞧呢……哎呀可是这也不值一个八百啊……你看看这瘦的啧啧啧……”
沈曦到现在都还记得那个一脸惨白,涂着脂粉的胖女人站在自己和姐姐面前,那种仿佛在看着牲口的轻蔑眼神。那时候他还不叫沈曦,他隐约记得自己和姐姐都有一个土气的名字,而在就姑姑谄笑着收下那一打半旧的纸币后,他的命运就已经不属于他自己了。
吃了一顿饱饭,像是逃命似的被带上离开家乡的火车,火车绵延穿过半个中国,中途他的姐姐就被一个中年男人带走,转车要去往另一个城市。当时的沈曦一边哭一边紧紧地拽着骨瘦如柴的女孩的手,得来的只是姐姐麻木到仿佛已死去的眼神。
“好好活,好好活,总有一天……会再见的。”
眼眶里淌着泪,这两个身体里流淌着同样血液的孩子就此天各一方。半个月后,沈曦被辗转卖到了一个没有孩子的农村家庭,三个月后,他半夜钻羊圈从那家人家里跑出来,五个月后,他靠乞讨一路回到了自己的家乡,接着凭着自己的记忆,回到了已经被姑姑一家霸占了的自家屋子,趁着天黑,用门口晒得干草一把火烧死了这屋子里的所有人。
这之后的二十几年里,沈曦每当想起那一夜发生的事时,都会有些感慨,因为他的人生就是在这一天晚上被改写。他杀了人,尝到了报复的快感,明明那时的他还是个不懂事的孩子,却已经被心底的仇恨和怨愤填的满满的,再没有一丝善良光明的存在。
“我在流浪人口收容站度过了我的十三岁生日,之后我认了那时候坤帮的一个收债的老打手做干爸。十六岁那年,我找到了我的姐姐。那时候她十八岁,却没有读书,被自己有酒瘾的养父打的身上没有一块好皮肉,肚子里才刚流了一个那老杂种的孩子。我找到她的时候,她有了一个新名字,叫杨凤君,她说她要在老酒鬼的酒里面下耗子药,毒死他报仇。我听了,就帮她下手毒死了那个老男人,接着就在少管所里整整呆了五年……”
“从牢里出来的那年,我姐姐来接了我。她当时哭着冲我说,傻子,那时我是故意和你那么说的,让你帮我杀人的你知道吗?我说,我都知道,但我心甘情愿,因为谁敢欺负我姐,我就要谁的命……再然后,我姐姐就成了天鹏集团的杨总,她没学历,也不漂亮,除了一颗对自己比对谁都狠的心,她什么都没有……她不爱她的丈夫,也不爱她的孩子,是个彻头彻尾的坏女人……但是她是我的姐姐啊……除了对她好,我还能怎么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