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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私奔前夜(161)+番外

作者:九紫 阅读记录

他的注意力完全不在衣服上, 眼里全部都是她。

镜子中,她就像个小妻子一样, 站在他面前,素净的双手将他衣领翻出来整理好后,又在衣服上摸了摸,将皱褶和不平整的地方抹平整,退后一步欣赏地点头:“真帅!”

他就有种错觉, 好像她在给自己买衣服。

他仿佛能看到,等两人结婚后,早上起来,她看到自己衣服没有穿好,她过来给自己整理衣衫的情况,她会站在自己身边,笑看着自己,说:“真帅!”

想到那种情景,徐清泓唇角的笑容不自觉的就漾开,看向李拾光时,眼睛里是化不开的温柔,和对未来的期待。

李拾光莫名:“你看着我傻笑什么呢。”

徐清泓就拽着她的手,两个人站在服装店试衣镜子前:“笑你很好。”

镜子里面的两个人般配极了。

李拾光也很满意,对一旁的店员说:“这套要了。”又拿了几套衣服让徐清泓进去换。

徐清泓大多都是深色系,他非常喜欢穿深蓝色衣服,明明他气质清隽如水,深色衣服无端的让他显露出几分忧郁来。

徐清泓选择深色系衣服的理由也很简单,和所有的男生一样,耐脏,好洗。

徐清泓从小就孤孤单单的一个人,冷冷清清的习惯了,尤其是跟着杨书记下到地方时,杨书记常年在外面跑,在地方上跑,她心中有大爱,有老百姓,有很多很多人,唯独会忽略了自己的小家,也顾不上小家里尚且年幼的徐清泓。

偏偏他父亲也是个全部身心奉献给航空事业的科学家,他从小就习惯了一个人待在空荡荡的家里,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做作业,一个人睡觉,早上一个人起床去上学,没有人关心和问候。

他也习惯了很多事情自己做,家里虽然有保姆,但也只是给他做做饭,打扫卫生,晚上并不留宿。

他小小年纪,一个人打水洗澡,换上干净的衣服,一个人回房间。

大多数时候,他都是一个人。

杨书记是真正的从基层开始做的,升迁很快,每个地方都待不到三年,这就意味着,他每个学校都待不满三年,有时候还要转到京城来。

没人照顾他,他早已学会了自己照顾自己。

待买完了他的衣服,李拾光再去买自己的衣服。

李拾光突发奇想,想买和徐清泓一样的衣服,做情侣装。

“情侣装?”徐清泓有些惊讶,他错愕地问:“这些衣服……不是给叔叔买的吗?”

李拾光讶异道:“给你买的呀。”

她这才发现,已经长高了的徐清泓,居然跟李爸爸穿同一码子的衣服。

李爸爸身高只有一米八三,但是他比徐清泓要壮一些,所以虽然没有他高,却穿一样码子的衣服。

这一刻徐清泓说不出来心中什么感受,就像有一股温水流过,缓缓流过他的四肢百骸。

他是习惯被人忽略的,也习惯了孤寂和冷清。

现在突然有人将他放在心上,那种感觉格外的温暖。

外公外婆不是不疼他,可外公位高权重,从来不会注意到这些细节,外婆退休后开始将精力放在他们身上,可一来之前他离得远,二来外婆这么大年纪也不可能专门去商场给他买衣服,多是在言语上关心他,叮嘱他要照顾好自己,吃饱穿暖。

他也没有其它兄弟姐妹,关系算近的堂表姐杨凌,和他关系却很疏远。

至于亲爷爷亲奶奶,从未关心过他。

李拾光兴致勃勃地在商场里找和徐清泓同款或相近的衣服。

比如两人买不到同款,就买颜色一样的黑色毛衣,或灰色毛衣,还有米色毛衣,这三种颜色不挑人穿,属于永远都不过时的经典色系。

此外还有黑色大衣和驼色大衣,还有同色的羽绒服。

自从两人试了第一款黑色毛衣站在一起后,李拾光就爱上了给两人选择同款衣服的感觉,不光是衣服,还有裤子,睡衣,鞋子,通通搭配好。

原本徐清泓陪她来逛街,只是被动的陪她,现在却和她一样,全身心投入进来,和她一起选,两人一起参考。

他喜欢看她兴致勃勃为两人挑选衣服的样子,每一件都很用心,就像是用心在打理他们的家。

他仿佛已经看到,两人的家中,衣柜里挂满同款衣服的样子。

李拾光出去逛街,一下子买回来好多衣服,陈香他们都惊呆了。

燕月金接过她手中袋子:“拾光,你是要把整个商场都搬回来吗?”

“哪有那么夸张?”李拾光失笑:“还不是去年的衣服穿小了,没得穿,只能重新置办。”

之前她和徐清泓一样,正常袖子穿在身上像九分袖。

她衣服本来就多,新衣服买回来之后,很多去年已经穿小的衣服就要拿出来。

那些旧衣服堆了一床,李拾光准备全部整理整理,找个机会捐掉。

她朝陈香她们道:“你们看看有没有你们能穿的,都是我去年买的新的,没穿过几次,就这样扔掉我还真舍不得呢。”

前世她不知听谁说过,如何提升你的生活品质?就是定期清理你不要的物品。

燕月金有些心动,看到她很多看上去还很新的衣服都拿出来说不要了,心里感叹李拾光家里有钱的同时,也觉得很浪费。

这些衣服都是她没有穿过的好衣服,她有心想要,又碍于自尊心,不好意思。

陈香倒是无所谓地走过来,在里面挑挑拣拣,可以一件她能穿的都没有。

“你这些衣服这么好,扔掉确实可惜,唉,要不是你衣服我穿不下,我们俩穿衣风格也不同,我还真想要。”

她拎出其中一件李拾光捡出来,也属于待处理物品当中的一件红色棉袄,扔给燕月金,“燕子,这件衣服你试试看能不能穿。”

燕月金有些不好意思。

李拾光道:“你试试好了,这件衣服我去年买的,要不是穿小了,绑在身上难受,我还舍不得扔呢。”

她刚重生回来才一六七,现在都长到一七二公分了,长了整整五公分。

燕月金身高只有一六零,但是她体重却有一百三十斤,李拾光的衣服她穿倒是刚刚好,就是长了一些,她也不在意。

见李拾光她们真的没有看不起她的意思,有了漂亮衣服的她也很开心。

虽然嘴巴上说着不在意,可别人在吃肉她在啃馒头,别人穿各种好看衣服,她却穿着老家带过来的土棉袄,心底到底是有些自卑和羡慕寝室另外三个人的,尤其是到了大学之后,过去从未在意过外表的她,也开始爱美了。

通过这一年多的锻炼,她的体重已经从一百四十多斤降到一百三十斤,脸上的轮廓显现出来,皮肤也恢复了红润,有了少女感。

其实她长的真不难看,皮肤白里透红,一双眼尾天然上挑的丹凤眼,之前因为太胖,脸上的肉将眼睛挤的眯了起来,现在瘦了,眼睛的形状也出来了,很有味道。

鼻子也不是塌鼻梁,而是很秀气的肉鼻梁,嘴唇是天然的棱角分明的菱形小嘴,很是饱满。

唯一算得上不足的,大概就是她那一口参差不齐的牙了。

外貌上的变化也让她自信了很多,想努力的更瘦点。

她也不想瘦到像陈香和李拾光那样,只要能受到一百二十斤,她就心满意足了。

想到那个帮她打过水的沉默少年,燕月金低下头笑容甜蜜。

其实她每天并没有大鱼大肉,大多数时候都是啃馒头,但是她食量大,一顿要吃五六个大馒头。

她们山西的主食就是馒头,打一盘菜,用馒头蘸着菜吃,最后用馒头将菜盘子上面的油抹的干干净净。

陈香有一次就开玩笑说:“燕子,你这菜盘子干净的连洗都不用洗了。”

燕月金脸一下子就涨的通红,很不好意思的说:“我们那边都这样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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