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罢若华点了一盏灯,穿件衣服,随意扎了一下头发,出去了。若华已经睡了一觉,睡眼惺忪的,明珠看她睡态朦胧的样子,送了东西本想走,可是他忙了一天了到现在什么也没吃,如果现在走的话可就得饿一晚上,明天还要当班......想到这里,明珠决定留下来先吃点东西,反正两只兔子她也吃不完。遂开口:
“格格,我还没吃呢,我想吃点再回去。”
两人相处了两天,明珠对若华也有了初步的了解了,两人现在能够像朋友一样相处,总之关系还算融洽。若华递给明珠一只兔子,道:
“你自己猎的兔子想吃就吃。”
明珠接过,在营帐外找了一个固定营帐的石墩坐下,扯一只腿出来,咬一口,瘦而不柴,鲜香四溢,他不得不佩服自己的烤肉手艺:
“你怎么知道?”
她怎么知道的?他自认为藏得挺好的啊。
若华捧着明珠拿来的兔子,虽然晚上吃过了,但是因为是她自己叫明珠拿来的,如果不吃的话又浪费明珠的心意,遂咬了一口兔耳朵:
“当然皇上告诉我的,不然到后面我为什么又拿回去给你。”
“哦?那如果不是我猎的我一口也吃不上?”
若华哭笑不得:
“你怎么那么小气呢?”
说罢,若华也自己找了一个石墩,两人坐得稍远,草原的风很大,一阵阵吹来,夹杂着青草的芬芳,因为男女有别,两人虽定了亲,但若华也不能邀明珠到屋里坐。这样的环境里,说话声不禁也要提高几度:
“你以前也是这样打猎吗?”
明珠今天看她猎杀兔子的模样,箭法虽然精准,可是那蹲在地上等兔子的模样,完全不像是打过猎的样子。
作者有话说:
应该没那么胃疼了吧?
第14章 是宿命(修)
若华停止了咀嚼,这对她而言,这就是灵魂拷问,但凡会打猎的人,应该不会像她那样,用那种拙劣的办法:
“……明珠,你相不相信若华格格已经死了,然后另一个魂魄进入了她的身体,继续活着,她已经不是原来的她了……呸……”
草原的风徐徐吹来,若华几处鬓发被吹乱了,还有几根吹进了她的嘴巴里,明珠望着下风处的若华,她的声音全被风刮跑了,实在是没听清她讲的话:
“你说什么?”
若华看着明珠疑惑的样子,便不想再说了,她怕明珠以为她得了疯魔病,给她请个萨满过来。摆摆头:
“没什么,兔肉太硬了!”
说罢用力地咬那兔腿,果然很硬,她使劲一扯,头猛地震了一下,她的头发在这个时候全部散开。明珠听见她说烤得硬,完全不能忍,侧头辩驳道:
“怎么可能呢?我烤得恰到好处,明明就很……好吃。”
明珠刚好看见这一幕,披着头发的若华,那容颜与他某一次梦境里的女子重合,他这才想起来,原来白天的时候那种熟悉的感觉来自于何处。
若华被明珠深沉的眼神看得心里有些莫名其妙,道:
“你看什么?”
说罢又咬了一口肉。明珠赶紧收回自己的目光,深深为自己的失态而懊恼:
“你吃东西的时候看起来食物很好吃。”
怎么会有格格这样吃东西的,完全不顾自己的仪态,不是说越是大家闺秀越注意这些吗?若华听出来这不是句好话:
“你是说我粗鲁吗?”
明珠从石墩上站起来,往后退几步,解释道:
“不是……是不羁……不是……豪放……额……”
此刻,明珠开始后悔没有好好看书,连个好听的形容词也想不出来。若华本想听听他能说出什么花来,毕竟是以后的大学士,一定很有文学涵养。只听他的描述,越来越粗犷,这哪是描述小姑娘的词汇!
“纳兰明珠!”
说罢要追上去,明珠赶紧跑远了,在远处行了个礼,道:
“我先回去了,夜里风大,格格你也快回去吧,告辞。”
说罢朝她挥挥手,若华看他跑远了,也懒得追了,自己又穿得单薄,还是快快回帐篷里呆着吧。想到这里便拿着烤兔子回住处呆着了。
这厢,岸沚拿着明珠的衣服正要回若华营帐,却撞见了刚打算回去歇着的明珠:
“明珠大人,你的衣裳,我去苏布达格格那拿回来了。
说罢将怀里叠好的衣服递给明珠,明珠看她为自己走了一遭,致谢道:
“有劳你了。”
原先他还在想怎么把衣服拿回来呢,那是他当差时穿的衣裳,可不能丢。说罢接过那衣服,却只见衣裳湿漉漉地,还滴着水,疑惑道:
“这是怎么回事?”
岸沚叹一口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