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团子们吭哧吭哧地搬完了那一百匹绢布,陆安珩这才领着他们去见了新郎官。然而团子们的热情早就在当搬运工时消磨了不少,陆安珏又没穿大红色的喜袍,除了脸好看了点,没什么特别的地方,团子们表示有点低落,转头就跑去领着小汤圆在游乐场中疯玩了一下午。
回宫之时,团子们领着陆安珩布置的两百字小作文,纷纷表示很满意。夫子果然嘴硬心软,虽然知道是大家闹腾,也没收拾大伙儿,真是个好夫子!
好夫子陆安珩正帮着陆安珏准备下聘之事呢。
团子们来后没过多久,便到了陆安珏婚期。同陆安珩当初娶妻时一样,陆安珏同样被折腾得不轻,好在他有个给力的亲哥,仗义挺身为他挡了不少酒。
结果新郎官没醉,陆安珩这个挡酒的倒醉得脑子发蒙,勉强能维持最后那一丝丝的清醒。
偏生陆安珩喝醉了还不消停,姜德音细心为他更衣之时,陆安珩却冷不丁地一把拉过姜德音的手腕,猛地一使劲儿就把姜德音压在了身下,微微上翘的双唇紧挨着姜德音的耳垂,嘴里还没个正形地笑道:“我们也再过个洞房花烛夜好不好?”
姜德音微红了脸,还没出声,就被陆安珩含住了圆润的耳垂。那可是姜德音的一处敏感点,被陆安珩这么一含,姜德音的身子登时软了下来,不由伸手搂住了陆安珩的背,随着他的动作一同进入了那一方极是美妙的天地。
第二日的见新妇格外顺利,萧氏本就性子好,不是那等想着磋磨儿媳妇的恶婆婆。姜德音的小日子过得顺心自在,也没想着一定要压过弟媳一头上演一出宅斗大戏,再加上昨夜里陆安珩搂着姜德音的断断续续地说了不少情话,是以姜德音这会儿的心情简直飘得想上天,光看脸上的喜色,还不一定能分出来到底谁才是新娘子。
陆安珩不好多关注弟媳妇,只在见礼的时候略微看了她一眼,觉得她看起来倒是个拎得清的聪明人,陆安珩也放了心,这样一看,好歹女眷们不会出什么大嫌隙来。
姬语琴确实如同陆安珩猜测的那样,是个拎得清的,平日里也只管和陆安珏过自己的小日子,老老实实不作妖,让萧氏满意不已。
陆安珩则接着过他的悠哉日子,每天去兵部打个卡,又逗逗团子们,回家还能有老婆孩子热炕头,日子过得可潇洒了。
不过人就是不能说自己闲,陆安珩刚觉得自己闲了下来可以好好休息一会儿了,灵感又立马找上门来了。
因为齐琛私底下特地找陆安珩问了回:“夫子,明珠可喜欢你做出来的那个作业本了,走到哪儿都揣着,就是写字不大方便,要专门跟个人随身带着笔墨据说,一不留神还会往后沁好几页纸,夫子你有办法解决吗?”
第139章 鹅毛笔
一听齐琛这话, 陆安珩下意识就想到了后世的各色水性笔钢笔铅笔水彩笔, 便于携带又轻巧, 确实比走哪儿都得带着墨汁和砚台的毛笔要方便一些。
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想法子把它们给捣鼓出来。
到时候就能让小郡主怀里揣着一只笔, 灵感来了就掏出来写写画画记录一下, 多省事儿!
这么一想, 陆安珩的思维不由又开始发散了一回,心说自己真要把水性笔这些便于携带的笔给倒腾出来了,到时候如果流行了起来的话……
嗯, 想了想身着长袍束冠挽髻的古人,抬手就掏出一个小本本外带一支水性笔……这种魔性的混搭风, 陆安珩想想就有点醉。
不过一旦接受了这个设定, 陆安珩突然还觉得挺带感的,想想自己又要引领新潮流, 陆安珩顿时就有点小激动, 打了鸡血似的撸袖子准备研究研究各种便于携带的各式笔了。
钢笔和水性笔的难度有点大,陆安珩也不知道这俩玩意儿到底该咋弄, 也就先将这俩难度系数比较大的东西先搁在脑后去了。
不过铅笔嘛, 陆安珩想了想,貌似还能努努力?
然而陆安珩对铅笔的了解也比较有限, 就知道铅笔芯的主要成分是石墨, 不过要怎么把石墨弄成铅笔芯, 并把它放进木制的铅笔壳中,陆安珩表示这项技术还需要好好钻研一下。
不过陆安珩可比那前世在教科书上学的那群自己摸索的科学家们幸运多了。好歹他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不用瞎折腾各种材料, 就能找到正确的方向。就跟考试前提前知道了部分重点性答案一样,真是开挂。
往后世一想,陆安珩还想起一种比较有意思的笔,那便是羽毛笔。据说这是在还没研究出钢笔之前,欧洲人的书写用笔,貌似能做出来的可能性还是挺高的。